作者kaorikuraki (唐小宇)
看板About_Life
標題[申訴] jlovet原判上訴
時間Wed Mar 31 22:54:44 2010
申訴人:kaorikuraki
被申訴人:penlyly
事由
本人於2009/5/23針對 jlovet 之判決遭群組長(代理小組長) penlyly 駁回,
因 jlovet 板友於版面發言內容實違反板規甚巨,
唯前恐因未備齊佐證及判決原因致 penlyly 組務撤回,
故附上 jlovet 板友申訴判決乙案詳實說明申請重審,請群組長裁示。
penlyly 定案之判決
作者 penlyly (請勿拍打與餵食) 看板 L_BoyMeetsGi
標題 Re: [申訴] Gay版水桶
時間 Wed Mar 31 14:23:12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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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所提供三篇文章
組務認為以板規7處分指以毀謗有點過重,
但引起看板糾紛卻是事實,
因此建議板主以板規六改判,
請板主於週內完成改判並於看板重新公告。
06. 禁止製造糾紛及人身攻擊、謾罵、侮辱、誹謗。
(詳細規定請參閱文章範疇[禁止製造糾紛及人身攻擊規範])
違者砍文並水桶二至八週,短時間內再犯者得加重水桶四至八倍
07. 凡觸犯「仇恨言論」條款者。
(詳細規定請參閱文章範疇[反仇恨言論規範])
第一次一律給予警告勸導並記點、第二次處以水桶三週、
第三次處以永久水桶,在本板永不復權,還請使用者們謹慎注意
另外,凡針對愛滋病病人或帶原者的誹謗,
觸犯者第一次處以水桶六週、第二次處以永久水桶,
申請重審理由
jlovet該三篇文章(附件)連續複製、散播對愛滋帶原者及患者的偏見及污名,違反板
規7.仇恨言論條款中的愛滋條款,「連續複製、散播對愛滋帶原者及患者的偏見及污名」
難道不是對愛滋病患者的一種「毀謗」?
另板規7.是仇恨言論條款並非「毀謗」。「連續複製、散播對愛滋帶原者及患者的偏見
及污名」才是之所以嚴厲懲處的重點/要件,「毀謗」只不過為一種替換性用詞。
舉證說明如下:
※ gay板板規※
【關於版規】
├仇恨言論 │║ 07. 凡觸犯「仇恨言論」條款者。
║
├手動置底 │║ (詳細規定請參閱文章範疇
[反仇恨言論規範])
║
└合購買賣 │║ 第一次一律給予警告勸導並記點、第二次處以水桶三週、 ║
───── │║ 第三次處以永久水桶,在本板永不復權,還請使用者們謹慎注意 ║
【18禁相關】│║ 另外,凡針對愛滋病病人或帶原者的誹謗,
║
───── │║ 觸犯者第一次處以水桶六週、第二次處以永久水桶, ║
【申訴流程】│╚╗ 在本板永不復權。
【關於仇恨言論】
《一》
1F:→ jlovet:補充一下,我也覺得得了HIV的人跟殺人犯一樣可怕05/22 13:24
文章代碼(AID): #1BhPv_MJ (L_BoyMeetsGi)
說明:
清楚明確的污名化,將感染 HIV的病友與傷害/侵犯他人生命權的殺人犯相提並論。
《二》
1、
很多人覺得
"gay都覺得就算得了HIV也無所謂" <--
而這種風氣造成了HIV在gay圈的流行
文章代碼(AID): #1BhPv_MJ (L_BoyMeetsGi)
2、
我真的是聽到身邊很多人這樣講阿
那篇香港腳的文章我還不敢給他們看咧
他們光看到同志pa的新聞,裡面有幾個gay被驗出來HIV+就已經歲歲唸了
要是給他們知道"有人說HIV+沒什麼大不了,跟慢性病一樣,
而且政府還會付錢."
我不敢想像他們會說怎樣....大概會說...這些人就給他們去死一死吧...
免得健保越來越虧錢...
文章代碼(AID): #1BhPwnA1 (L_BoyMeetsGi)
說明:
倒果為因, HIV主要歸因為未落實安全性行為,但原文作者卻將疾病的流行以「聽說」
、「很多人講」等無法證實/無任何統計數據可佐證之訊息來源,散布「同性戀都覺得就
算得了 HIV也無所謂」之結論。
【關於愛滋條款】
在 gay板, HIV所受的敵意向來是高於其他弱勢族群,而且惡意言論是許多 HIV帶原者
被孤立的原因之一。反歧視/仇恨言論是需要偏重弱勢的,對於更弱的人與予加強歧視懲
罰來保護是應該的。受懲罰的程度應依照所面對的歧視強度或惡意而決定,在 gay板的環
境下, HIV所受的敵意和歧視情況十分嚴重,因此在 gay板板規7.中特別制定愛滋條款來
保護 HIV患者,故其條款為所有板規中最嚴厲的一條(累/再犯者處以永久水桶)
另愛滋條款也參考了澳洲「反歧視法例1977」(Anti-Discrimination Act 1977)是新
南威爾斯一條有關消除歧視的法例,法例禁止基於種族、性別、婚姻狀況、殘障、照顧者
的責任、年齡的歧視。法案在1982年的修訂中加入禁止歧視同性戀人士的部分(第4C部)
。此外,法例同時禁止對同性戀人士和跨性別人士以及愛滋病病人或帶菌者的誹謗。
申訴訴求
基於上述等情事理由,懇請小組長讓我維持原判決,其旨為希望版友能審慎面對自身發
言,以維持板上尊重多元之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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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0.18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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