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enlyly (請勿拍打與餵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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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申訴] 不服 l_TalkandCha小組長 GeminiMan之判決
時間Tue Mar 30 08:29:43 2010
本案維持組長原判。
即便是使用者自認為的口頭用語,
但甲賽二字仍然容易引起他人的反感與負面情緒,
因此小組長裁定板主判決有理,
組務予以尊重。
如果使用者仍有疑慮,請上訴至pttlaw。
※ 引述《victoryss (↙煞氣a♂中間選民↗)》之銘言:
: 申訴人:victoryss
: 被申訴人:Geminiman/l_talkandcna
: 事由:
: 本人在3/14 八卦板一篇文章中推文:
: 噓 victoryss:有科大跟台科一樣? 甲賽 03/14 23:39
: 遭到八卦板主 diefishfish 水桶
: 理由是:
: 第七條:[挑釁、謾罵]
: 文章內容含有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
: 罵、歧視、引戰之文章,一律劣退。並視情況嚴重性加給水桶兩週處分。
: 與板主溝通無效後
: 上訴至組務
: 小組長Geminiman判決:
: 使用者 victoryss 之推文,有明顯對特定族群 (台科大以外之學校及其
: 學生) 進行言語侮辱、挑釁、引戰之行為,已違反八卦板之板規第七條。
: 故此案維持板主 diefishfish 之原判。
: 不服理由:
: 我被水桶的那篇文章內容一部分是這樣的:
: 我記得是台北某科大的案子(和台科大名聲差不多威名)
: 本人認為我推文是想否定有科大與台科大能夠不相上下
: 前面的
: " 有科大跟台科一樣? "
: 這句話相應文中的台北某科大
: 根本就不能夠證明我針對哪一間科大
: 本人認為不能夠引用板規七的特定族群來作判決
: 最後一個 "甲賽"
: 我認為只能判定是我口氣不好 語氣不當
: 不能夠接受這樣就被判為引戰、侮辱
: 本人不認為這樣構成挑釁
: 因此不能夠接受這樣的推文構成對"特定族群" 且 "引戰" 之說法與判決
: 有請群組長看完文章後再看附件作定奪
: 辛苦了!
: 附件:
: 1. L_TalkandCha 板之申訴文
: 2. 水桶公告文
: 3. 與八卦板主溝通之信件
: 4. L_TalkandCha板 小組長 GeminiMan 之判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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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09.213.50
※ victoryss:轉錄至看板 PttLaw 03/31 0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