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dness (悲傷JULI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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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申訴] 不服政黑bismarcp #1BcFM7hp判決
時間Tue Mar 16 22:24:56 2010
※ [本文轉錄自 L_SecretGard 看板]
作者: sadness (悲傷JULIET) 看板: L_SecretGard
標題: Re: [申訴] 不服政黑bismarcp
#1BcFM7hp判決
時間: Sun Mar 14 17:36:04 2010
※ 引述《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之銘言:
: 向小組長報告
: 在HatePolitics板
: #1BcC6PL5一文中
: sadness多次以肯定語氣將特定立場與當事人ID做不適當連結
: → sadness:wam1029你自己就挺屠殺犯 好意思罵人廢死?令人恥笑 03/11 18:30
: → sadness:一面力挺屠殺犯 一面大罵死刑犯 這種人比死刑犯更無恥喔 03/11 18:40
: → sadness:wam1029為什麼力挺屠殺犯集團完全執政?知羞恥乎? 03/11 18:32
請問板主為何不敢引下面四句關鍵證據:
→ wam1029:sadnes你可以停止跳針了嗎? 干228什麼事
→ wam1029:兩蔣具成乾屍 你在跳什麼針
→ wam1029:從廢死跳掉 南京大屠殺 真厲害:)
→ wam1029:那跟廢死有何關係?
哪字哪句否認了?請板主不要閃避!
請舉出你所指控於我的「wam1029『否認』我所指責於他」之證據!
※ 引述《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之銘言:
: 本人否認的事情
: 你卻一直造謠他支持
: 那就是造謠
不然你就是偽證,沒有的事硬要栽贓於我,何其嚴重!
: 其語言針對板友
: 違反HatePolitics板規2-7
: 7.西斯語、歧視、造謠。
針對板友部分,主要係規範在板規第三章,以上乃第二章,請勿混淆視聽!
: 此板規造謠部份
: 以往皆規範不能隨便斷定他人政治、思想立場及身分(像是說人黨工)
請舉出「
以往不能隨便斷定政治立場、思想立場」的
公告或
判例之證據!
明明就只有規範「黨工」一項,其他完全是你捏造的!
板面上把板友歸類為(挺)綠或藍的比比皆是,
請問這不是斷定政治思想立場是什麼?
請板主不要老是枉顧事實,做與事實不符之虛假陳述!
: 且sadness在討論中對人不對人事
: 言語極具攻擊性
請問「攻擊性」在哪裡?
他檢舉我人身攻擊你明明就判定不成立了!→
#1BcD3wEn(HatePolitics)
那你現在不是擺明隨便找一條罪狀就是要我進水桶就對了?
板面上對人不對事、言語極具攻擊性到不堪入目的還會少嗎?
我也請板主不要「對立場」不對事!
: 為規範此類行為
: 表達板規不鼓勵的立場
: 故給予水桶處分
請你不要無限擴權!
不鼓勵就要明確以板規規範,
豈能以此為由判我沒違規者入罪?(何況理由還是你造假的!)
PTT還是個網路法治社會嗎?
: 希望未來sadness發言能夠對人有更多尊重
: 當事人wam1029也曾來信板主
: 表達對於sadness妄加揣測其立場的不滿
請你舉證信件!
對板友就極盡苛求舉證之責,
板主就可以享受特權不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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