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dness (悲傷JULIET)
看板About_Life
標題[申訴] tjackalym包庇bismarcp謊話連篇、偽證造假
時間Tue Mar 16 22:19:23 2010
申訴人 :sadness
被申訴人:tjackalym(L_SecretGard)
bismarcp (HatePolitics)
事由:
bismarcp謊話連篇之證據:
一、bismarcp以「wam1029否認」為由指控我「造謠」,
然而卻完全拿不出證據,足見說謊!
二、bismarcp又說「wam1029寄信表達不滿」,
然而卻完全拿不出證據,足見說謊!
三、又改口因為我攻擊性言語所以給我水桶,
然而真相是本人明明已經被判人身攻擊不成立!
四、又狡辯「板規造謠部份以往皆規範不能隨便斷定他人政治、思想立場。」
然而真相是政黑從未有過此類公告或判例存在!
五、
→ sadness:一面力挺屠殺犯 一面大罵死刑犯 這種人比死刑犯更無恥喔
誣指本人以此句之肯定語氣將特定立場與當事人ID做不適當連結。
然而對方最後推文到該句中間相隔十四句、八分鐘,絕無連結之可能。
且板主刻意將該句抽離原時間點而安插到前面推文中間,
實乃篡改真相、變造證據之惡行!
以上鐵證如山,然而tjackalym卻視而不見,蓄意官官相護、包庇護短!
※ 引述《tjackalym (抱抱)》之銘言:
: 綜觀 #1BcC6PL5 (HatePolitics) 文中 sadness 之推文內容(僅節錄):
: 「你就是挺屠殺犯國民黨 還不敢承認喔 知道丟臉就好」
請問你為何要學bismarcp歪曲真相、扭曲全貌之惡行?
我那句之前,wam1029完全沒有發過一句推文!我怎麼可能會針對到他?
: 「wam1029你自己就挺屠殺犯 好意思罵人廢死?令人恥笑」
: 「wam1029為什麼力挺屠殺犯集團完全執政?知羞恥乎?」
他自己完全沒有否認,顯見毫無異議!
他只控告我人身攻擊,而且我還無罪了!
如果他認為我所言不實誹謗他,為何不順便控告我造謠?
關你們旁人什麼事啊?莫名其妙到極點!
: 「一面力挺屠殺犯 一面大罵死刑犯 這種人比死刑犯更無恥喔」
這句已證實也跟wam1029毫無關聯,你還是亂引不誤,什麼意思?
: 造謠泛指捏造未證實說辭之行為,故無論對方是否表態應不影響判決
你悖於法理的遁辭根本完全經不起現實與邏輯之檢驗!
造謠者,同刑法之誹謗罪,係告訴乃論。
被造謠者,如果沒有否認情事,司法官如何代表受害者妄稱加害者誹謗?
如果可以這樣,只要哪個司法官看誰不爽,隨時可以逕行將人民羅織入獄,
反正(偽)被害人有無否認根本不管,如此豈不天下大亂、人權殞喪!
: 且自我認定之事實,只能視為個人想法,不能代表真實情況
那你惡意無視證據的「自我認定」就代表真實情況嗎?
對方沒否認,你可以代表對方否認?你以為你是誰?
你,權力者,就代表真神嗎?自我膨脹到無以復加!
: 故 sadness 之推文將「屠殺犯」與「國民黨」作連結已為不妥
請問你現在是在做思想檢驗、言論審查嗎?
你什麼身分地位職權可以介入我的思想言論自由,進而斷言不妥?
現在是請你依照證據(我舉證歷歷bismarcp屢屢偽證)審判bismarcp對我誣陷亂判!
而不是請你來立場表態,做言論警總、思想判官!
: 另於其後推文也指涉「wam1029你自己就挺屠殺犯」等言論
他連否認都沒有,輪得到你越俎代庖、附身代訟?你跟他很熟?請問你是他分身嗎?
: 因此本案板主依照 HatePolitics 板規二 - 7. 中造謠(註)作為判決依據並無不妥
: 本案維持板主原判
請你不要同bismarcp一個樣,對問題癥結點淨是逃避閃躲,不敢正視!
請你解釋:
bismarcp指控我造謠的證言是:wam1029否認、wam1029寄信表達不滿。證據在哪裡?
bismarcp謊稱根本不存在的政黑規矩,居心用意何在?
bismarcp一再偽證誑語,居心用意何在?
眼見他拿不出證據而被戳破他自己才真正是造假造謠,你不震怒嚴懲誣陷板友的惡行,
反而幫他胡扯瞎謅什麼造謠不須被害人告發和認可,裁判官權力者可自行幻想以治罪,
這到底是什麼樣極其偏差偏頗的司法心態啊?
: 註:該板規中並無說明是否有針對特定板友的狀況,
: 故原則上無論是否有針對特定板友 該板規均適用
就算針對特定板友,也要板友有否認的事實(姑且不論我講的根本是言論自由保障範疇),
才足以斷定造謠!這不只是常理,更是常識!
: 最後提醒使用者於申訴案中僅須提出自身想法與認為不妥之處即可
: 請勿於組務板與板主進行爭辯
你又在昧於現實與法理了!
那法院增設言詞辯論庭以利交叉詰問做什麼?
板主胡言亂語、謊話連篇,板友都不准澄清辯駁就對了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137.74
1F:推 topractise:好啊 03/17 00:09
2F:→ sadness:若有人要幫高調突顯tjackalym和bismarcp惡行 我樂觀其成^^ 03/17 00:33
3F:推 angte21:幫高調+1 03/17 12:05
4F:推 GFDS:推文怎麼少那麼多@@? 03/18 09:42
5F:→ sadness:有人在鬧板 03/18 14:32
※ sadness:轉錄至看板 PttLaw 03/21 22:17
※ 編輯: sadness 來自: 112.104.158.38 (03/21 22:18)
6F:→ funbook:我也反 tjackalym 03/22 19:19
7F:推 lightevbooks:funbook算紗小 03/29 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