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haha99 (此方不可長)
看板About_Life
標題Re: [申訴] sex板主sfalco不當判決,小組長駁回後上訴
時間Fri Jan 29 07:36:48 2010
本申訴退回於男女大不同小組長 ivnscity 後已超過兩週但無任何作為視為
小組長拒絕受理,故重新於此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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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的水桶早在四個月前就滿了,我因為劣文而變相在八卦板水桶近半年也可以銷了,
那為什麼我還在這邊不停的上訴,就是因為我不甘願被莫名指控近乎誹謗還得
任人擺佈,所以只是來討一個說法,現在一個退回重新審理就是兩週沒下文,
如果是水桶一個月的判決就已經去掉一半了,不是嗎?
無論結果如何,這是最後一次在此提出申訴;因為再申訴下去也沒有意義了。
我只是覺得,我們憑什麼批評 "不能沒有你" 裡面的公務員?
難道差別就在於,公務員有領薪水,板組務沒領薪水,
所以某些板主跟小組長擺爛裝死就是應該的?
今天你怎麼對人,明天人就怎麼對你,今天接了組務卻不作為,
明天遇到相同的事情就不要怨人......這個社會風氣不就是這樣帶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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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人 :wahaha99
看板板名 :sex
板主 :sfalco
認定(處分)事由 :(板主對您處分的理由,請詳述,但避免夾雜個人感受)
1. 發表或徵求:廣告、18禁或引人不悅內容(見補充說明)、個人資料等。
徵求:性交易、砲友、一夜情
不論是文章、簽名檔或推文,禁止任何形式的明示、暗示、提示或多個ID合力補完。
→劣文退回、水桶三個月。
禁止在公開板面徵求性交易、砲友、一夜情等實質行為,
經驗分享則不在此限。 (2009/06/21加註)
(見該板
#1Aa-LlsX)
不服理由 :(您認為板主裁量有所不當之處)
1.本人所發表之文章,僅於版面詢問朋友所經驗之性交易價格是否合理,
但並沒有徵求性交易、砲友、一夜情之任何意圖,經去信詢問後,
板主姿意以本人 "明示或暗示意圖徵求性交易" 為由加以劣退,
已經屬於過度解讀本人文章,就實際上來說,如果我想要找如上所述的性交易,
大可直接詢問朋友,而無須於板面發表,且顯然達不到目的。
2.另,板規中有明寫 "經驗分享則不在此限",故本人文章僅用於討論相關經驗分享,
若允許經驗分享卻不允許發起經驗分享之詢問,理該於板規中明示。
舉證 :
(本人文章內容如下)
[認真] 我朋友說去大陸花個12000就有
比這張
http://p1.p.pixnet.net/albums/userpics/1/1/763311/4a740c39f2e3f.jpg
還要正的可以推
這12000是台幣還包含車票
我想請教這有可能嗎?
(與板主之溝通)
作者 sfalco (沙發狗)
標題 Re: 板主冤枉啊
時間 Tue Aug 25 22:01:15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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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是文章、簽名檔或推文,禁止任何形式的明示、暗示、提示或多個ID合力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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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已經再詢問了
(小組長之判決)
推 ivnscity:我認為判決沒有問題 01/12 13:15
由於小組長已經鎖文,並且不願回覆任何寄至私人信箱之信件,無法取得駁回
之原由,亦無法進行後續之溝通,故逕行至群組申訴。
經群組退回後亦時隔超過兩週毫無下文,故逕行致群組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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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2.126.29
※ 編輯: wahaha99 來自: 220.132.126.29 (01/29 08:02)
※ penlyly:轉錄至某隱形看板 01/29 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