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lisaliu (elisa)
看板About_Life
標題Re: [申訴] 不服loverlover小組長判決
時間Wed Jan 27 21:49:57 2010
※ 引述《penlyly (請勿拍打與餵食)》之銘言:
: 本案主要訴求為版主放寬解釋板規導致執行效率不彰,我應該沒有理解錯誤?
謝謝群組長 這是我的訴求沒錯
: 根據板規以及板主所回應執行標準,
: 組方雖認為兩者之間的落差稍有瑕疵,
: 的確較有可能造成有心者鑽板規漏洞,
: 但若板主能統一標準執行,那麼仍尊重板主對板規的解釋權。
統一標準在哪?同一行為 別的版很合理的可以判定這一類行為違反規定
但是這個版卻放寬解釋成一個不切實際的版規
尤其是版主前後解釋新版規定義不一致 使用者自然有心理落差
所以版主是否需要對群組長的建議做回應或處理?不然感覺好像不了了之?
只能感覺這篇判決文對版主或小組長沒有什麼影響
: 若使用者對於看板板規有其他更佳的建議,可分享與板主或是小組長。
版主當初對於我的建議一點回覆都沒(檢舉也一樣 還要我再問一次)
這樣好像反對我的建議一樣
小組長似乎沒仔細看我的申訴重點 所以我想他也不知道我想建議什麼
: 另外建議板主,所謂宣導期還是有一個期限較為明確。
: 本案不另作處理,但希望組務能夠在回應申訴時盡量將原因說明一點。
本人再次說明 是因為看不慣有人惡意鑽版規漏洞而檢舉 並非是與任何人有私怨
: ※ 引述《elisaliu (elisa)》之銘言:
: : 本人不服loverlover小組長在組務版的判決(詳下判決內文)
: : 原因:
: : 小組長答非所問 拿一句版主非當初回覆我的理由"宣導期"來判決
: : (小組長在站內公告及回覆我檢舉的mail中均未提及是因為"宣導期"不處理違規嫌疑犯)
: : 我再強調是在討論新版規與版主的解釋與執行 孰料小組長2句話就回覆一切
: : 還解釋成是我跟版主 或是其他賣家私人恩怨
: : 還請群組長重判此申訴 謝謝
: : 作者 loverlover (小蜜桃) 看板 L_TradeCente
: : 標題 Re: [申訴] 舉報forsale版新版規根本形同虛設
: : 時間 Tue Jan 19 22:54:12 2010
: : ───────────────────────────────────────
: : 總之 版主處理沒有問題
: : 你跟版主或者是其他賣家私人恩怨請私下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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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67.49.175
1F:→ penlyly:本案板主並無明顯管理不當情事 故認同板主回應 01/27 22:06
2F:→ penlyly:因此板主自然不需要另作回應 01/27 22:06
※ 編輯: elisaliu 來自: 111.67.49.175 (01/27 2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