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ysheros (123)
看板About_Life
標題Re: [討論] 制衡版主之權力擴張辦法
時間Sun Jun 14 10:57:25 2009
前小組長「判決不備理由」、「考量不必要之因素」
已構成「判決違背法令」
應可「再審」與「上訴第三審」
誠如我之前舉過的例子:
我因被指稱「連續三次違規」被判永久水桶
前小組長認為「只有兩次違規」
最後卻判「維持永久水桶」
在實習期間亂搞一通
實體上間接侵害了申訴人發文權利
程序上直接侵害了申訴人的審級利益
故我要求
「
其所為之判決,通通不算數。嗣將來新小組長上任後,可重新申訴之」
且另向站方建議
「
申訴成功之案件,板主應於板上公開道歉,且公告水桶已取消之一事」
否則何以回復申訴人之名譽
誤判水桶
限制他人發文權限
最後竟一句道歉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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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62.191
1F:推 hate5566:這個屎缺不知道要多久以後才會有人要來當 06/14 12:44
2F:→ hate5566:我看你先在組內看板申請當4個月的版主 再自己來當小組長 06/14 12:46
3F:推 bbbing:可是這兩篇看起來想把這個缺弄得更屎一些 06/14 12:46
4F:→ hate5566:這樣應該會比較快喔... 06/14 12:46
5F:→ mysheros:沒能力就不要幹 廢柴 06/14 12:51
6F:→ mysheros:笑死人 開法院還怕人申訴 判不好就說 小組長是很累的 06/14 12:52
7F:推 bbbing:所以你看這種賠命生意沒人要做喵 06/14 13:10
8F:→ bbbing:我很期待你上台表現你的能力跟水準 06/14 13:11
9F:推 hrs113355:鬧板的怎麼不也來公開道個歉 06/15 14:12
10F:推 bbbing:你抓一個醉鬼跟一個美少女問他們有沒有醉,答案當然都是沒醉 06/15 16:04
11F:推 sinlun:我發現一件事,版主群的大決是:不然你來當 07/09 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