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popqaz (QQ)
標題[轉錄](jacky66666) Re: 檢舉
時間Fri Jan 4 18:29:55 2008
※ [本文轉錄自 opopqaz 信箱]
作者: opopqaz (QQ)
標題: Re: 檢舉
時間: Fri Jan 4 02:26:32 2008
※ 引述《jacky66666 (傑基吾郎)》之銘言:
: ※ 引述《opopqaz (QQ)》之銘言:
: : 19803 1712/31 diou R: 必修課當掉15% 家長投訴交大校長
: : 請務必說明為何這麼久不處理有人轉貼我文章的違規檢舉
: : 您的回信我將會轉到申訴版
: : 為何長庚戰神不是公眾人物 本人就是公眾人物?
: : 可以詳細說明一下嗎?
: 因為你沒有自己來,還是那兩個是你分身帳號?
為何要自己來?
版規有規定嗎?
而且我親自另外寄信給二個版主檢舉 她們也沒有理我
版規有規定不能請其他版友代為檢舉嗎?
難道長庚戰神有親自寄信跟你檢舉嗎?
還是你主動就認定他不是公眾人物就把我水桶劣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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