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injunsei (高雄[交]朋友)
看板About_Life
標題Re: [轉錄][建議] 直接撤換生活娛樂館群組長claus
時間Tue May 8 14:38:00 2007
: 說實在J站長昨天有約談(?!)..開玩笑
: 意思是說呢
: 今天的情況是:站方-〔組長群〕-使用者
: 站方其實無辜,但是介於面對站方同時亦面對使用者的組長群這一塊地帶
: 站方很難對他們一個個作訓練與教育
: 昨天想了一想,J站長說的是有理,
: 使用者或許有部份不守規矩、但組長群這塊也有他們難以掌握與有效管理的組長
: 說真的,一個民意社群裡的管理職本來就不是太適合久任
: 所以還是認為群組長或小組長準備幾組人選
: 定期更換或輪流擔任比較可以解決問題
: 如發現不適任者也可以第二、第N梯次的使用者來擔任......等
問題是
今天站方是認為f跟c是無辜,做的很ok的囉?
如果yes,那我想站方沒有任何立場可言
我懷疑站方面對民眾的反應已經濫到接近植物人
or以為不需要民意
no,那站方沒有撤換組長群的能力?
或者只想當濫好人繼續官官相護
哪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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