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kone (馬尾千歲)
看板About_Life
標題Re: 請問群組長
時間Mon Apr 30 18:37:01 2007
※ 引述《claus (La Jolla)》之銘言:
: ※ 引述《Nekone (馬尾千歲)》之銘言:
: : 重點在於;版友與小組長所認定的第七條標準根本不會一樣。
: : 即使願意遵守;即使願意共同監督;
: : 心情是很主觀的;不能因為你不認為那原因理由有什麼好黑特的,
: : 就認定這篇無恨意不是嗎?
: : 例如:我可不可以黑特我媽看起來18歲?
: : 我可不可以黑特巷子口阿婆78歲了還有人追?
: : 我可不可以黑特老板一個月給我二、三十萬;害我花都花不完?
: 依照程序,由組務人員判定之,並告知版主
: 而相關判定標準則由組務人員與版主討論協商
既然如此;那麼請不要再繼續拿當初的投票以及版友不自律來作文章;
畢竟標準不是版友定的;所以當初守承諾的版友們;
不見得知道組務會有怎樣的標準來取締,所以也無從協助檢舉。
再則,黑特是個公開的版;不能規定誰能進,誰不能進;
我相信有自律的版友們,也就會有存心來亂的人。
所以版友的自律這一點,不應該在此時拿來當成你們的理由及藉口。
您提到由組務人員判定,標準由組務人員與版主協商。
那麼就算違規文超過規定;也應該做好與版主的協商不是嗎?
協商過後,版主也認同組務的標準,再由版主行公告然後處置不是嗎?
如果您要說「下次不會再有這種情況」;那麼,這次這樣的情況;
您要給予小組長怎樣的懲處呢?
: : 另外;可能您貴人事多;沒看見我上次請教您的問題;
: : 特此再次詢問您:
: : 當初F小組長所公告之P代理版主任免,是否是您所同意的?
: : 如果不是您所同意的,那麼這算不算越權,算不算不符程序?
: : 謝謝您,也煩請您撥冗為我釋疑。
: 請見pttlaw版判決
謝謝您的提醒;
我去拜讀過判決了...
雖然您還是沒有正式回答過我所問的那個問題;
但透過判決文,我就當作小組長是在事後知會,然後得到您的同意的...
您不認為這種「事後知會」的作法上,
很令人非議嗎?
如果今天私交很好的兩人;
很多事是不是就透過這種「事後知會」的事情,互相包庇、互相掩護呢?
我相信您和小組長公正秉直、剛正不阿、正氣凜然、絕不循私;
絕對不會有這樣的行為。
但如果今後有這樣子的人,難保整個PTT的優良風氣都被這樣子的人給敗壞了啊...
今天在下力量薄弱,無力向上建議該對此法修改。
但望群組長以您的影響力及對PTT的這份熱忱付出的心;
將此建議上報給相關處理單位;建議應該秉公,一切都該「事先」告知才行。
用以杜絕日後再有此類事項。
謝謝您撥冗看完;也懇請您能夠將在下小小的意見往上佈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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