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laus (La Jolla)
看板About_Life
標題Re: 請問群組長
時間Fri Apr 27 11:29:43 2007
※ 引述《Nekone (馬尾千歲)》之銘言:
: ※ 引述《claus (La Jolla)》之銘言:
: : 2. 當板面存有板主遺漏而未處理之違反板規文章,
: : 【是否為遺漏未處理之違規文章,由Hate所屬之組務或群務人員以板規為基準認定。】
: : 單一星期累計達40篇時,
: : 第一次發生,關閉推文功能一星期。
: : 第二次發生,關閉推文功能兩星期。
: : 第三次以上,皆關閉推文四星期(一個月)。
: : 以下為上次針對推文是否願意遵守所做投票結果:
: : ◆投票結果:(共有 2668 人投票,每人最多可投 1 票)
: : 選 項 總票數 得票率 得票分布
: : 我願意遵守 2567 票 96.21% 96.21%
: : 我不願意遵守 101 票 3.79% 3.79%
: : 極大多數版友願意遵守版規,如版友犯規文章,版主從嚴管理。
: : 為了維護多數版友的權利,請各位遵守版規,減少犯規,也請各
: : 位版友私下來信檢舉犯規文章。
: 重點在於;版友與小組長所認定的第七條標準根本不會一樣。
: 即使願意遵守;即使願意共同監督;
: 心情是很主觀的;不能因為你不認為那原因理由有什麼好黑特的,
: 就認定這篇無恨意不是嗎?
: 例如:我可不可以黑特我媽看起來18歲?
: 我可不可以黑特巷子口阿婆78歲了還有人追?
: 我可不可以黑特老板一個月給我二、三十萬;害我花都花不完?
依照程序,由組務人員判定之,並告知版主
而相關判定標準則由組務人員與版主討論協商
: : 相關細則已經說明的很清楚
: : 由組務人員依照版規判斷是否為遺漏之違規文
: : 版主同意,版友同意 並無越權或不符程序
: : 版主也聲明會從嚴管理 小組長依第七條版規判定違規文並無不妥
: 另外;可能您貴人事多;沒看見我上次請教您的問題;
: 特此再次詢問您:
: 當初F小組長所公告之P代理版主任免,是否是您所同意的?
: 如果不是您所同意的,那麼這算不算越權,算不算不符程序?
: 謝謝您,也煩請您撥冗為我釋疑。
請見pttlaw版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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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5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