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laus (La Jolla)
看板About_Life
標題Re: 請問群組長
時間Fri Apr 27 09:34:06 2007
2. 當板面存有板主遺漏而未處理之違反板規文章,
【是否為遺漏未處理之違規文章,由Hate所屬之組務或群務人員以板規為基準認定。】
單一星期累計達40篇時,
第一次發生,關閉推文功能一星期。
第二次發生,關閉推文功能兩星期。
第三次以上,皆關閉推文四星期(一個月)。
以下為上次針對推文是否願意遵守所做投票結果:
◆投票結果:(共有 2668 人投票,每人最多可投 1 票)
選 項 總票數 得票率 得票分布
我願意遵守 2567 票 96.21% 96.21%
我不願意遵守 101 票 3.79% 3.79%
極大多數版友願意遵守版規,如版友犯規文章,版主從嚴管理。
為了維護多數版友的權利,請各位遵守版規,減少犯規,也請各
位版友私下來信檢舉犯規文章。
相關細則已經說明的很清楚
由組務人員依照版規判斷是否為遺漏之違規文
版主同意,版友同意 並無越權或不符程序
版主也聲明會從嚴管理 小組長依第七條版規判定違規文並無不妥
※ 引述《BENQ1640 (說好別提那261..)》之銘言:
: ※ 引述《A6 (短ID真好)》之銘言:
: : 我反問一句 那如果沒有版規 這40篇是不是就不罰了??
: : 反正我想我問了也是白問 你說的又不算
: : 並且黑特的很多條板規 都是嚇阻小白鬧板用的
: : 有些必須"版主"自由心證
: : 而不是"小組長"
: : 如果對判決有問題"再"向小組長申訴 由小組長來判斷
: : 向板規第七條 很明顯 不應該由小組長來認定
: : 我要表達的是 小組長管的東西似乎有點越權
: 現在大家最質疑的就是所謂"越權"問題啊
: 沒照標準程序,然後再來跟板眾說沒有違反規定?
: : 並且有鑑於特殊的歷史原因 對於現任小組長是否能"客觀"的判斷黑特的文章
: : 仍有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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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09.227.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