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laus (La Jolla)
看板About_Life
標題Re: 請問群組長
時間Wed Apr 25 18:35:48 2007
※ 引述《BENQ1640 (說好別提那261..)》之銘言:
: ※ 引述《claus (La Jolla)》之銘言:
: : 經由本次的經驗,小組長將會依照以下流程。
: : a)違規文的裁定,並轉至HateBM版。
: : b)從轉至HateBM版48小時內版主可反應引用版規不當或是其他有爭議之處。
: : c)若版主48小時內未有異議,或小組長經評估仍列為違規文,則違規文+1。
: : 至於違規文告知版主,本組裁定文章需符合發文48小時內之條件。故,若小組長發現
: : hate版內有違規文,但未符合48小時之限制,則不會主動介入,並留予版主裁決。組
: : 方所針對的,是版主「遺漏」之違規文。若發現「遺漏」之違規文,經裁定後會轉至
: : HateBM版,效果同於版友所提之告知版主。並無違反任何程序之虞。
: : 總言之,基本上認定之標準是由版主與小組長協商而成。小組長完全根據版規為依歸,
: : 而版規的修訂權責仍屬於版主。組方對於hate版的基本要求也告知版主,在此範圍內
: : 版規的修訂組方不會干預(例如本次違規文最多之第七條)。
: 所以說一切依然是有照程序走囉?
: 也就是說未經板主這一層是因為所謂「遺漏」?
: 又該板主是否真的有所謂「遺漏」那40篇之實?
經裁定為違規文,就是所謂版主「遺漏」之違規文
不論是因為確實沒有處理或是未確實依照版規處置
: 暫且不論這次40篇違規是您所謂的「遺漏」好了,那麼又請問直接指派
: 新板主這件事的源由與合法動機?不但程序沒先由板主用板規處分違規
: 的文章就算了,還可上達天聽讓新板主上位?
就我的理解,40篇和代理版主之任命並非前後因果關係而是同為一個原因的兩個結果。
當時版主人力之不足,造成40篇違規文的產生,以及小組長協助尋找代理版主幫忙版務
之事項。至於代理版主之任命之事,於公告中已說明,在此不贅述。
: 就現在可理解的程序:
: 違規文出現─(透過板規之規定)→板主引用板規處置
: →列水桶或其他
: 現在某小組長直接手伸到程序中,直接run處分的步驟就算了,還在
: 群情激憤時以不理性的方式進行大D甚至誤刪原本板上正常文章,這也
: 合情合理?不會使人產生某小組長可能不適任之聯想?
: 太多疑點沒交代好,即使您說處理違規文方面並無違反任何程序之虞,
: 其他未被解釋的部份呢?
: 您提到關於板主與小組長協商之機制,又這次事件中某F小組長有作到
: 如此嗎?
: 每個人價值觀不盡相同是沒錯,但問題卻是共同的。
: 某F組長之不適任問題,更勝於什麼程序問題,一個性格與作為上備受
: 多數質疑的使用者,他的地位之合法性與正當性還存在嗎?
: 在下是不理性的鄉民,只是希望有為者能夠多出來替ptt服務,取代
: 那些備受質疑的適任者,而不是每次一有問題就被冷處理然後不了了之
: 。
今天小組長依循本群組之規定執行其權限,整體而言並沒有不妥之處。
作為受多數人質疑,是因為做了不對的事情,還是做了不受歡迎的事情,
兩者情況差異甚大。如果眾位版友可以兌現一年前1000多人的連署承諾,
或是前幾個月2000多人的投票結果,依循版規使用Hate版,則小組長也不
用使用站規組規賦予之權限介入看板事務,眾位Hate版友快樂回文推文,
組方也落得輕鬆,沒有必要沒事找事做。
小組長適任與否,由群組長評估之,而群組長適任與否,則由站方評估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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