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riusmax (成大機械研究僧-拔辣松)
看板About_Life
標題Re: 請問群組長
時間Wed Apr 25 17:20:39 2007
※ 引述《claus (La Jolla)》之銘言:
: 經由本次的經驗,小組長將會依照以下流程。
: a)違規文的裁定,並轉至HateBM版。
: b)從轉至HateBM版48小時內版主可反應引用版規不當或是其他有爭議之處。
: c)若版主48小時內未有異議,或小組長經評估仍列為違規文,則違規文+1。
: 至於違規文告知版主,本組裁定文章需符合發文48小時內之條件。故,若小組長發現
: hate版內有違規文,但未符合48小時之限制,則不會主動介入,並留予版主裁決。組
: 方所針對的,是版主「遺漏」之違規文。若發現「遺漏」之違規文,經裁定後會轉至
: HateBM版,效果同於版友所提之告知版主。並無違反任何程序之虞。
: 總言之,基本上認定之標準是由版主與小組長協商而成。小組長完全根據版規為依歸,
: 而版規的修訂權責仍屬於版主。組方對於hate版的基本要求也告知版主,在此範圍內
: 版規的修訂組方不會干預(例如本次違規文最多之第七條)。
那也只有這部份小組長沒有違反任何程序
那其他部份呢?
我只提出這個問題 (因為其他的是問了 也不會有個所以然)
◎ 緊急狀況時新增版主這事情不是說要經過您的"同意"嗎?
記得您之前的文章有說到你並不知道這件事情?
那是否小組長違反程序問題?
若是,其相關懲戒為何?
請您回覆這個問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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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啥? 挖洗拔辣松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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