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lysonics ()
看板About_Life
標題Re: [申訴] L_SecretGard小組長觸犯規定(矛盾處)
時間Fri Apr 20 18:35:10 2007
※ 引述《yihuey (@阿毛@)》之銘言:
囧 要補充的東西太多了 一下子沒注意到....
感謝指正~~~ <(_ _)>
: 不好意思 但是我真的忍不住了
: ※ 引述《flysonics ()》之銘言:
: : 就是因為小組長未拿出群組長口中的"相關權限"條例
: : (相反的 她拿的就是第六條第五點)
: : 所以才會到這來申訴
: : 若是群組長亦如此判定 能否替小組長拿出"相關權限"條例?
: : 若是不能 又該怎麼說??
: : 請問這次案例到底是不是像Foxtz小組長說的
: : 適用於第六條第五點???
: : 很明顯的群組長說法前後有相當大的矛頭
: ~~~~~應該是矛盾吧>"<
: 我真的是忍不住才講的
: 因為綠色真的很明顯
: : 如果是=====>請問為何當初無經過群組長同意??
: : 請問Foxtz小組長執行組務明顯違反這條規定 是否該懲處?
: : 請注意 條例內並未寫到可以事後才取得群組長同意
: : 如果這是小組"未成文的法規" 那badken版主在當下認為小組長命令有疑
: : 所以拒絕受命 一樣可以應援這條"未成文的法規"
: : 又為何處理方式為當下直接拔去badken版主之位??
: : Foxtz小組長明顯執行組務過當 是否該懲處??
: : 如果不是===>請問法源依據??
: : 請問小組長在當下援引錯誤條款 是否該懲處?
: : 根據本版第2934篇群組長明顯指出特殊狀況
: : "多數為版面失控版主無法或未能視事"
: : 為何說到需經過群組長同意時
: : 卻又將此次案例判為非特殊狀況的情況??
: : (以下為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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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claus (La Jolla) 看板 About_Life
: : 標題 Re: [問題] 組規第六條第五點無異給小組長無限的權利
: : 時間 Tue Apr 17 19:20:53 2007
: : ───────────────────────────────────────
: : 小組長的緊急處置權由站規賦予的,我也無權剝奪此權責。
: : 群組規也明訂需經由群組長同意。如情況不允許,也必須於事後取得同意。
: : 至於「特殊情況」為何,實在難以一言以蔽之,但多數為版面失控版主無法或未能視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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