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laus (La Jolla)
看板About_Life
標題Re: [申訴] L_SecretGard的小組長怠職(附件原文)
時間Wed Apr 18 17:38:45 2007
※ 引述《Eventis (何逸凡)》之銘言:
: ※ 引述《claus (La Jolla)》之銘言:
: : a)違規文的產生(於HATE版,尚未被發現處理)
: : 然後會有兩種結果
: 這邊想請教一件事,
: 違規文的根據根據公告是依據板規,
: 還是實際上實行時有另外一套"真‧Hate板板規"?
hate版版主制訂之版規
: 又,違規文認定牽涉心證部份是以板主之心證優先,還是以小組長之心證優先?
: 究竟Hate審查機制要處理的是
: "板主沒有照板主訂定的板規處理"?
: 還是
: "板主沒有照小組長認定的板規處理"?
: (特別強調,心證部份)
: 請注意這裡是相當矛盾的,如果完全照小組長的心證,
: 那板主只是站方執行板規的橡皮圖章.
: 更誇張的是,板主根本無法在事前得知究竟小組長願不願意在上面蓋章.
: 簡單來說,這樣做根本是用制度來踐踏板主Orz.......
: : b1)版主發現,予以處理
: : b2)版主48小時內皆未發現處理,遭組方裁定為「違規文」,納入40篇計算之中
: 然而在轉錄文章列表中,可以看見不少在48小時內即予以轉錄的文章,
: 請問此一用意是 ?
: 若在48小時內看見違規文,為何不是配合Hate板面審查機制採檢舉措施,
: 而是先轉錄至隱板等時效一過立時採計?
: 難道審查制度只是為了等板主出包,而不是為了協助管理Hate板?
部分小組長會先予以轉過去,但裁定是否為違規文仍須等其發文時間已逾48小時才會動作
屆時FoxTz小組長會回去檢查hate版中該原文版主是否有做處置。若版主有做處置,則自然
不會裁定為違規文。若該文章仍健在且版主並未對其做出處置,才有可能成為違規文。
: : 版。HATE版亦舉辦投票調查版友意願,絕大多數版友投票同意遵守該辦法。
: : 如前所言,如對40篇違規文有疑問,請向版主反映,再由版主與小組長討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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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的違規文認定非公開,一般使用者無權限得知是哪"40篇文"
: 又何來"疑問?"
: 或者說,任何的疑問皆可以一句"此篇文章不在40篇之中"回覆.
: 換句話說,群組長您這句"對40篇違規文有疑問"對一般使用者來說根本是狗屁.
可以向版主詢問是何種文章被組方認定為違規文。版主也可以於事後向版友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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