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ttlesand (寒江雪)
看板About_Life
標題Re: [問題] 黑特所謂違規40篇?(證據在下篇)
時間Wed Apr 18 00:05:53 2007
※ 引述《Eventis (何逸凡)》之銘言:
: ※ 引述《tatty (別看我)》之銘言:
: : 不對 不對 這絕對不是這種意思 他採取的標準前後不一
: : 已經不是抓我不抓他
: : 所謂的抓我不抓他 是在雙方沒有相同共識之下出現的
: : 但是 說之前採寬鬆的人 就是"他本人"
: : 說這句話的人不是被劣文者
: : 那所謂的抓他不抓我根本不能套用
: 人可以有很多理由調整自己的標準,
: 要嚴一點也可能是因為"那個"來了啊......~~~
: (真不喜歡用這個理由啊:p)
這位板友說到這邊
真是令人覺得護航味很重...
製造事端的人自己都躲起來不見客了
你何必苦苦為了支持而支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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