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ventis (何逸凡)
看板About_Life
標題Re: [問題] 黑特所謂違規40篇?(證據在下篇)
時間Tue Apr 17 22:33:26 2007
※ 引述《Eventis (何逸凡)》之銘言:
: 2. 當板面存有板主遺漏而未處理之違反板規文章,
: 【是否為遺漏未處理之違規文章,由Hate所屬之組務或群務人員以板規為基準認定。】
: ^^^^^^
: 已經清楚宣示是以Hate板規為基準認定,
同時,因為要以Hate板規為基準認定,
既然板主在以板規作出處份時都要一併列出適用的條文,
是否在隱板內裁定違規時,同樣也要列出其適用的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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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的東西不同,分開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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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152.7
※ 編輯: Eventis 來自: 61.64.152.7 (04/17 2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