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laus (La Jolla)
看板About_Life
標題Re: [問題] 黑特所謂違規40篇?(證據在下篇)
時間Tue Apr 17 22:03:45 2007
※ 引述《simdavid (涼小麵)》之銘言:
: ※ 引述《cosy22 (握壽司)》之銘言:
: : 這算不算是球員兼裁判啊!
: : 她自己是當事人,
: : 然後又由她去判斷?
: : 這真是見鬼了!
: 我想你誤會了。
: 群組長的意思是,群組長跟其他小組長挑出疑似違規的文章。
: 再由心情小組長,也就是黑特版版主的直系上司判定是否違規。
: 是為黑特版版主未處理版上違規文章時,所作的應變措施。
: 應該沒有所謂球員兼裁判的問題。
: 畢竟黑特版版主也是用這樣的方式判決文章。
: (發現疑似違規文章→判定是否違規。)
: 只是為何小組長判定違規文章後,沒有針對違規文章進行懲處動作,而是直接關閉推
組方不會針對單一文章給予懲處。此乃版主之權責義務。組方提供版主違規文章後,版
主可自行決定是否予以懲處,組方並不予干預。當初恢復推文內公告便已說明若違規文
章達某一標準則關閉推文依段時間。
: 文?也沒有知會版主並與其討論,而引發後來的事端。
: 處理版務的手段實在是太過粗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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