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sy22 (握壽司)
看板About_Life
標題Re: [問題] 黑特所謂違規40篇?(證據在下篇)
時間Tue Apr 17 21:47:31 2007
※ 引述《claus (La Jolla)》之銘言:
: 簡述違規文章認定的原則
: 由本人、FoxTz小組長及群組內其他有空幫忙之小組長瀏覽Hate版發文已逾48小時之文章
: 各人將認為違反版規之文章轉至某隱版,再統一由FoxTz審核認定是否為違規文章。審核
: 過程本人及其他小組長皆不干涉,以求認定標準之一致。故,並非版友於allpost或他處
: 所查詢到有轉錄之文章,最後皆被認定為違規文章。
: 若版主認為某些文章並無違反版規,則可於HateBM版向FoxTz反應。
: 對於認定標準之疑問,版主可向FoxTz討論並說明,再由版主向各位版友說明。
這算不算是球員兼裁判啊!
她自己是當事人,
然後又由她去判斷?
這真是見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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