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laus (La Jolla)
看板About_Life
標題Re: [問題] 組規第六條第五點無異給小組長無限的權利
時間Tue Apr 17 19:20:53 2007
小組長的緊急處置權由站規賦予的,我也無權剝奪此權責。
群組規也明訂需經由群組長同意。如情況不允許,也必須於事後取得同意。
至於「特殊情況」為何,實在難以一言以蔽之,但多數為版面失控版主無法或未能視事。
※ 引述《simdavid (涼小麵)》之銘言:
: 轉錄下文的原因是因為小組長用組規第五條來作為目前處理黑特狀況的理由。
: 而沒有明訂特殊狀況,只有單單四個字,給予小組長的權力近乎無限。
: 一有事就說特殊狀況,特殊狀況。
: 接下來就是鄉民請群組長解釋這次的事件是否算特殊狀況?小組長是否濫用職權....
: 然後再等待下一次小組長所謂的特殊狀況發生,接著群組長再出來說明一次。
: 是否請群組長重新審視這條規則,並明確訂定何謂「特殊狀況」?
: 不然只要這條組規存在,其他組規形同虛設。
: ※ [本文轉錄自 L_SecretGard 看板]
: 作者: simdavid (涼小麵) 站內: L_SecretGard
: 標題: Re: [公告] 關於Hate板相關說明
: 時間: Tue Apr 17 18:57:46 2007
: 就是太上皇條款啊。
: 違規文過多叫做「特殊狀況」嗎?不要太無限上綱了。
: 群組長在設定這條規則時也有問題,應該清楚訂出何謂「特殊狀況」。
: 既然妳可以直接插手版務,怎麼是先關黑特推文,而不是先處理違規文章?
: 我印象中版主違規不是要小組長先行警告嗎?
: 怎麼直接拔了?
: ※ 引述《FoxTz (堅持堅持再堅持)》之銘言:
: : 本群組組規第六條第五點,
: : 5.站規賦予小組長擁有該小組內看板之緊急處理權,必要時經群組長同意後不
: : 受限於本群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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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59.21
※ 編輯: claus 來自: 140.112.59.21 (04/17 19:23)
※ flysonics:轉錄至看板 Test 04/20 1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