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yHome (紅塵濁世獨清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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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問題] 被罷免過的版主能再復任?
時間Tue Apr 17 16:47:41 2007
※ 引述《claus (La Jolla)》之銘言:
: 並無明文規定曾被罷免版主就不得再度擔任版主,但小組長於任免版主時應納入考量。
記得在妖西第一次被罷免時,
就已經有提出這個問題,
當時您也曾說會討論,
在妖西復辟時又再次被提出來,
記得當時是說要半年以上,
(4-6-1好像有相關的討論有提到)
現在則說無明文規定,
能否確定一下正式版本為何?
另,
是否考慮修改罷免再次任職時規定,
否則明擺著留一條路給"有關係"的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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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否曾聽過
遭處刑者"噗哧、噗哧"的笑聲
隨著風聲不斷的迴繞整個刑場
~PTT鬼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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