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OpReNCeDo (justNeo)
看板About_Life
標題Re: [問題]wanted板水桶疑問
時間Wed Mar 14 13:18:51 2007
※ 引述《claus (La Jolla)》之銘言:
: 原文內容內容係指文章內文
: (標題之下,簽名檔之上之區域)
: 推文是接續於內文之後之回文形式,於原文不同
So..... 但和浸我水桶有什麼關係?
我用推文加註編輯我的文章
推文可以代替我內文的字
原來的7個英字母不算在20字內但可被保留在原處
: 該版版規行之有年
~~~~~~~~~~~~~~~~~
有被拿來當浸我水桶的標準嗎?
,除非有前後標準不一之情事,否則小組長處置並無不妥,本案予以
: 駁回。
拐著彎說*******處置並無不妥
那你們怎不直說我犯了板規呢
Why not?
: 另,該版版主可於版規中加以註明,以免類似情事再度發生
這事板主當初就可想到了
: 另,如有前後標準不一之情事,請檢附相關佐證向小組長提出
先處理這篇原文吧
你說的相關判決文還要我附嗎?
: ※ 引述《nEOpReNCeDo (justNeo)》之銘言:
: : 板規:
: : 字數定義:標點符號、表情符號等不算字,以多個英文或數字組成一個字
: : 義者,皆認定為一字。如MSN或其他英文單字。
: : 回文所引述之原文以及簽名檔亦不列入文章字數。
: : 用多個字組成一個大字,或是圖皆認定為一字。
: : 我的疑問:
: : 寄信告訴版主seraphxx
: : po文組務galoopilya
: : 我在原文裡
: : 用推文的方式改原文(非加注字數而是改成中文意思)
: : 有滿20字
: : 且也不違反20字版龜裡的限制
: : galoopilya認為版主seraphxx並無不當
: : 請問程序的規定在哪?
: : 既然版主並無不當的話
: : 我的文章也是並無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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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nEOpReNCeDo 來自: 59.104.3.162 (03/14 1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