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nkwun (反皮草 拒絕血腥時尚)
看板About_Life
標題Re: [申訴]abc61061小組長無正當理由,連續拒絕開ꨠ…
時間Sat Jan 27 19:55:52 2007
claus 版大的回文 其他部份我暫且不論(但不表示沒有問題)
先問下面這部份就好
: : 申請新板應該只是組務版版主跟申請人/使用者之間的事而已
: : 什麼時候又多了要”詢問站方的意見及立場”
: : 如果申請新板有這項但書 可否指點一下是依據什麼規定或判例?
: 無 個案
claus版大 您遵守法規的標準降低了嗎?
在本版的這篇文章裡:
(2103 m 7/11 claus R: [申訴]sex版版主Foxtz不當給予劣文)
您對版友解釋自己的處決有其依據
(「雖不見於明文規定,但可從PTTLAW版相關判例中得知。」)
表示您處理版務時 要嘛依版規要嘛依判例
現在您用3個字「無 個案」就打回 就自行增加開板的但書
有道理嗎?
我相信或我希望您是明理守法之人 不會自打嘴巴
也不希望您壞了自己的規矩 造成處理標準的混亂
希望您解釋一下 謝謝
P.S.
退一步說 如果你想打破成規 創造一個新的判例
那也應該附上一個令人信服的理由
用3個字來說明 如果你是提問者 你覺得人家這樣答覆禮貌嗎?
--
作者 claus (La Jolla) 看板 About_Life
標題 Re: [申訴]sex版版主Foxtz不當給予劣文
時間 Tue Jul 11 20:24:33 2006
───────────────────────────────────────
你可以再看一次我的判決
針對你所申訴的,我以第一點做出裁決
由於之前有類似案例,我也有詢問過站方推文和原PO的關係:
所得的答案即為 推文屬與文章的一部份,文章屬於原PO,故原PO可在不更改推文者
原意下刪除其推文
以上,雖不見於明文規定,但可從PTTLAW版相關判例中得知。如真有需要,我也可以把
我PO在群組務版詢問之文章轉給你看。如果你還是堅持並未明文規定於站規,這部分
也請找站方詢問,並非我管轄權責之內。我也只是就事論事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91.66.216
※ 編輯: honkwun 來自: 219.91.66.216 (01/27 19:56)
※ 編輯: honkwun 來自: 219.91.110.11 (01/27 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