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vebbcc (倫家不要LV包包啦(翻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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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轉錄][判決] ezpeer107 v. claus 08/01/06
時間Tue Sep 19 10:08:09 2006
※ 引述《lunenera (Lune Nera)》之銘言:
: ※ 引述《claus (La Jolla)》之銘言:
: : 對於「冤獄」部分甚感抱歉
: : 但是群組長以下並無權限給予補償
: : 相關問題請洽pttlaw版或相關負責單位
: 群組長對下轄的小組長亂給劣文的行為,
: 也不需要負監督, 懲處和管理責任嗎?
: 如果只是把義務和責任往上推給pttlaw, 往下丟給小組長和板主,
: 要你幹嘛?!
要群組長的功用
1.小組長在被多數網友罷免之後,仍然可以宣佈罷免無效,替特定人士護航.
2.提高連署門檻,以免某些特定板主或組長再度被罷免難看.
3.如說出"無權限給予補償,深感抱歉"
這種自己最不用負責,對被害者毫無幫助的廉價公關.
4.最火速跳過組長板主對特定板給予禁止回文推文的限制,
用最龜速的時間觀察討論最後維持原判.
以上都是真實案例喔!誰我就不用說了,
這個群組長好像在本板的大家都有聽說過(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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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ovebbcc 來自: 203.69.153.66 (09/19 10:16)
※ Sn:轉錄至看板 SYSOP 09/19 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