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oiuytrew (小言)
看板About_Life
標題FoxTz程度非常差
時間Sun Sep 3 16:28:54 2006
FoxTz程度真的非常差
請組務就事實判決
我所檢舉的是我在匿名板遭受別人透露id
板規六規定的是板友有無遭受別人透露id
並非因為Hate板單日文章水量大
所以不具有一定程度之辨識度
該內容所指向唯一
辨識度百分百
只是文章水量大
所以不容易發現
但只要根據文章內容去查詢
辨識度確實是百分百
什麼因為單日文章水量大就不具有一定程度之辨識度
亂來
黑特版p開頭被要求道歉和有表示道歉的就只有我這個id
辨識度百分百好嗎
板規規定的也是板友是否有遭受別人透露id
而不是水量大不容易發現就算沒有透露id
搞什麼
根據小組長的判決 即L_SecretGard #130 修改如下
匿名版版規第六條
目前版規如下
6. 公佈個人聯絡資料
(ID、姓名、MSN、電話、住址、相簿、校系等),刪文且水桶兩週。
此項包括音譯ID,
經該ID使用者寄信向版主申訴查證後,刪文且水桶兩週
id若以馬賽克表示,則馬賽克部份須超過id長度一半
但禁止以回文接龍方式暗示任何個人資料 例如: penxxxx / xxxlylx
違者刪文且水桶兩週
上述附件文章已經符合版規第六條用暗示的方式指出特定人士
黑特版被要求道歉和有表示道歉只有一個p開頭的板友
(這點應該不用爭論很清楚的暗示),
所以符合此版規第六條之規定
以上
請站務就板規六和判例和該板主從前判決的實質精神去判斷
再講一次
不管是板規六和判例
講的是板友有無遭受別人透露id
說什麼Hate板單日文章水量大的根據實在很扯
水量大就沒有透露id嗎
亂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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