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scaflone (大骨)
看板About_Life
標題Re: [請益] 懇請將黑特版的觀察期之品評標準明文公告
時間Thu Aug 3 21:02:15 2006
好可怕的想法。
做不到「正確地使用黑特」(而且「正確」還沒辦法清楚定義),
就不能使用黑特版。
乍看之下好像言之成理。
但是什麼是正確呢?
連舊約裏頭那個上帝都認同一個城裏頭的義人只要是少數就不動用天罰。
今天小組長以一個抽象的定義來決定版面存廢,是不是有點失之偏頗?
而且,版面的運用,不應該用正確與否來評價。
只要不要有一些莫名其妙的錯誤(就現在來看,也只有公布隱私這事比較嚴重)
,應該都還是可以接受的範圍。
舉一個被大家講爛的例子,
大貓在黑特版上救人,是美談,但是符合下面的「本意」嗎?
※ 引述《claus (La Jolla)》之銘言:
: HATE版的用意並非在於五樓,或者是推文的樂趣或其他等
: 而只是單純的提供版友在限度內的宣洩
: 如果版友們無法瞭解HATE版宣洩為本,其他為副的道理,則HATE版便無存在的必要了
而且,就算是宣洩為本。
那以現行這種圍堵的方式,是不是也有違「宣洩為本」的原立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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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對政黑版的處置一直沒有明確的說明。
在家感嘆時事喝悶酒,跟與三五好友一句來一句往地開幹政治人物
哪一種才能達到「宣洩」的效果?
這個道理很明白,講到這還講不通的人…
我不認為有這個能力與手腕來主導群組的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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