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zpeer107 (立志當壞人)
看板About_Life
標題[申訴] L_SecretGard板oknana組長
時間Wed May 17 13:20:58 2006
申訴人 :ezpeer107
看板板名 :L_SecretGard
小組長 :oknana
認定(處分)事由 :維持moboo的原處分,以惡性噓文為由浸我水桶
抗辯如下
1.噓文是板眾的「權利」之一,我噓文是正當行使ppt站賦予使用者的「權利」
2.如果噓文是擾亂看板秩序的行為,則所有噓文的板眾都應該被浸水桶,而不是只有我
3.若有其他板友被我「挑弄」,因而亂板,那是該板友個人的違規行為,
該被處分的是亂板者,不是我
ex:有少年仔拿刀砍人,反而要把鄭伊健(電影古惑仔)關起來嗎??
證據 :
只附此篇就夠了,因為原判並非因為我的噓文「內容」違規
而是只就我的「噓文」逕行認定違規
作者 oknana (光翼) 看板 L_SecretGard
標題 [判決] 107篇hate板板主moboo違規判決
時間 Wed May 17 02:29:49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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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如下
HATE看板性質特殊,板主有責任管理版務之文章
是否有擾亂看板秩序,與適時的制止挑釁之文章以維護版上風氣之義務
"惡性噓文,挑弄版友秩序,是最主要的水桶理由"
在此尊重版主之判決。
以上判決不再更改,若有不服請上訴至心情生活群組之組務
延誤至此判決造成困擾請見諒
心情群組小組長okna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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