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oxTz (第一次的蘋果)
看板About_Life
標題Re: [申訴] (代po)表特板主FoxTz設劣文及水桶無所本
時間Wed Jan 4 00:12:53 2006
附加說明,
該相簿主角早從20051220就已寄信給板主表達他無意願上表特,
20051229更是強烈表達他本人的不快,
此信件相信另一板主highlight也有收到。
所以並非k大在文中所說的,=>上面那本相簿的主人
wallir並未不快。
相關信件都還在我的信箱裡,
隨時可以調閱。
※ 引述《FoxTz (第一次的蘋果)》之銘言:
: 你所附的文章,不是完整版的。
: 我之後附在下面,讓你看清楚是不是私人恩怨。
: 我剛剛也已在表特公告他因何違規,
: 板龜第二條,2. 回文吵架 全部 水桶三個月
: 且這件案子已在表特板吵了好幾天了,
: 我也已公告過好幾遍,請勿再做此等無關板旨的爭論。
: 相關公告請參照表特板17662,17799,17810篇文章。
: 但他依然無視,所以我劣文退回加水桶。
: 並不一定要是當事人才算是私人恩怨吧,
: 我要怎麼判斷,要怎麼證明他跟當事人沒有關係?
: 我只知道你們在吵無關板旨的東西。
: 若他真的只是為了阻止此人的行為,
: 那該是寫信給板主,
: 而不是一樣用同樣的方式來干擾版面。
: 若是kageyama認為自己非當事人,只是看不過去,
: 所以忽視之前的公告跳出來說話,
: 那請問今天每個人都這樣,表特的版面會有多少無關板旨的文章?
: 公開看板不是報復或是批鬥大會的筆戰場。
: 以下附上kageyama在表特的文章全文。
: ===============================================================================
: 作者 kageyama (歿) 看板 Beauty
: 標題 Re: 師大夜市賣豆花的正妹
: 時間 Tue Jan 3 22:08:53 2006
: ───────────────────────────────────────
: ※ 引述《stug (貓貓的空洞 ~.~)》之銘言:
: : 好像是他
: : http://www.wretch.cc/user/irene1117
: : 有人記得嗎 我不確定
: 我不記得什麼師大夜市賣豆花的正妹
: 但我認識一位師大賣菜花的帥哥(我說的是蔬菜)
: http://www.wretch.cc/album/album.php?id=wallir&book=1
: 以下是給板主的:
: 依據裡的板規:
: 3. 未經相簿主人允許公開其相簿 水桶無限
: =>上面那本相簿的主人wallir並未不快。
: (處罰性的板龜,應該是不能類推適用而擴大處罰範圍的吧^^)
: 4.禁發表私人恩怨.與版旨不符文
: =>我跟那位帥哥非親非故無怨無仇,而且他真的滿帥的,應該符合板旨
: 5.禁止人身攻擊
: =>雖然上面那本相簿主人自己在留言板寫了奇怪的東西,但那不是我張
: 貼此相本的目的喔,而且也不是我寫的,所以不能算我頭上吧..
: 對了,再補充一下,相簿裡的個人資料是那位帥哥自己填的,不是我假冒他
: 幫他申請相簿後公佈的喔...
:
: ※ 引述《CSIL (CSIL)》之銘言:
: : 我是幫我室友代po的,因為他被FoxTz設了劣文,系統禁止他在45分鐘內
: : 於任何板po文,所以請我代po,以爭取時效。
: : (附帶一提,不知可否麻煩群組長代為向站長詢問,為何要將劣文者設成
: : 所有板都不能po文?大部分的劣文都是出現在特定板,而且究竟是不是
: : 真的應該被設都還有待申訴後裁決,為何要如此限制申訴權利?)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是被設劣文的文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作者 kageyama (歿) 看板 Beauty
: : 標題 Re: 師大夜市賣豆花的正妹
: : 時間 Tue Jan 3 22:08:53 2006
: : ───────────────────────────────────────
: : 我不記得什麼師大夜市賣豆花的正妹
: : 但我認識一位師大賣菜花的帥哥(我說的是蔬菜)
: : http://www.wretch.cc/album/album.php?id=wallir&book=1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是申訴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FoxTz板主以「私人恩怨文章」為理由退回劣文,並設水桶。但:
: : 1.我與相簿中的帥哥從不認識,非親非故無怨無仇,且 F 板主並未說明其認定為私人恩怨
: : 的理由及依據。此種未附理由之裁決,如果依照現實中的訴訟法,這是當然違背法令。
: : 縱使網路看板不需如此嚴肅,但基本的「處罰應有所據」原則應該是通用的。
: : 2.我在文章及推文中一再強調,我是因為這個男生很帥,又剛好是同一標題的師大人,所
: : 以藉個標題來po,不知板主如何憑此認定這是私人恩怨?
: : 3.雖然有其他板友發現,這個相簿的留言板裡有些疑似八卦內容,但請注意:這個相簿不
: : 是我設立的,留言板的內容也不是我寫的,而且我在推文裡一再跟其他板友說,不要去
: : 看留言板,我的重點純粹是相片裡的帥哥。不知板主如何認定我的主觀犯意?(就算要
: : 說有私人恩怨,那也是相簿主人與那位帥哥之間,關我什麼事?)
: : 4.就算,就算板主要把這筆帳算我頭上,但依據表特板板規,「發表私人恩怨文章」並
: : 不在水桶事由,板主卻將我設為水桶,有違罪刑明確原則。
: : 以上申訴事由,鑒請
: : 組長公裁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po完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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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知道你可以很輕易的見到那個人時,
就算久久不見面,你也會無所謂。
但是當你要見到對方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時,
就算只說再見才一兩天,你也會開始想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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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ageyama:轉錄至看板 L_TalkandCha 01/04 1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