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Pbaby (小P姊姊~大P姊姊~東方泠)
看板About_Life
標題Re: [討論] 個人一點點的意見...
時間Wed Dec 28 13:09:43 2005
※ 引述《cityroy (宇宙至尊招搖痞子)》之銘言:
: 除了我自己親身經歷過之外
: 也看過一些網友在判決上不符的問題
: 我不知道各位板主是不是認為"水桶比劣文嚴重"?
: 但是我已經看到或聽到有些案例是因為"版主認為還不至於要到水桶 所以先給劣文"
: 的狀況發生... 即使版規上的規定是要給水桶...
: 不過就我個人而言(以及曾經看到某些版友的反應) 我覺得劣文比水桶嚴重...
: 畢竟水桶是不能發言 但是很有可能用免洗哀低繼續使用該版
: 然而劣文卻是一個紀錄 也關係到p幣...
: 雖然說版主可能提出的反駁 出發點是好的 但是是否可以想想版友的感受?
: 不符版規的判決 如果說真的是有判的比較輕也就算了 但是對我們來說卻是加重刑罰
: 為什麼不就照著版規上說什麼做什麼就好 也就不會有這麼多的爭議出來了啊...
: 一點點的意見 謝謝!
抱歉管見以為
劣文的紀錄以及水桶的給予 對於公眾板而言拿捏很重要
雖然有人認為劣文相較於水桶而言 劣文重要 但是
站規已經明文規定可以半年消一個劣文
對於曾犯過錯誤 而有意改過的人 應該算是一個補償的實施
況且 目前劣文是可以跟板主申訴的 板主申訴後 若認有理 則可至bm取消劣文紀錄
而水桶則是丟下去之後 該段期間都不能在該板發言
那劣文跟水桶的拿捏哪一方面比較偏重呢?
實著為板主應考量的一環
管見以為 若法有明文規定者 以法之規定為優先 順序為 法 > 理
雖然亦有可能造成惡法亦法之情況
但板民意擁有罷免之權
抱歉 敝人管見 還以參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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