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jack (pjack)
看板About_Life
標題Re: [申訴] 對於 Wanted 版浸水桶處分不服
時間Sun Nov 20 13:21:28 2005
※ 引述《zseal (我是小美不是小美人)》之銘言:
我了解這位朋友的意思, 我也清楚版主只是對事在處理
所以我並不是說版主做的不好
我只是想要回應說
1. 我沒有違背明顯的版規, 版主認為文章不適合, 他可以砍
但他不能浸我水桶, 因為我沒有任何違背版規的行為
2. 網址只算一個字, 雖然可能曾經公告過, 但他沒有置底
我是否需要在 po 文前把每份公告都看過?
3. 2個英文字算1個字不是我說的, 而且有位路人版友用推文說的
我只是為了強調我文字數足夠, 而提到這點
4. as title 算到標題字數不是我的訴求的重點,
也不代表我認為標題就該算進字數
我想其他版友不必為了這點而做爭論
設立 20 字的規定是怕有人太喜歡回一行文而設定的
然後有人會把一行文變成三行文, 所以才多加20個字這個條件
但我在版上是確實的在徵求版友和我玩遊戲
所以我覺得只是因為這樣的事讓我浸水桶, 我自己認為不適當
Thanks!!
: 我以身為汪踢板潛水的資遣板友的身份偷偷跟你說
: 根據所有類似案例
: 之前就已經有公告過網址只算一個字
: 至於餓死抬頭這段英文
: 這並不能代表標題的字數
: 這也是我第一次聽到有人認為加了餓死抬頭就應該算到標題字數的
: 至於單方面回應問題
: 其實板主根本就沒有義務要通知你啊...
: 在某些流量大的板面
: 根本是直接照板規處份的
: 當時她丟水球提醒你只是希望如果你在線上可以做即時處理
: 這樣當然可以免除一場水桶之災
: 可是你沒有回應他
: 那他當然得立即做處理囉
: 不然對其他板友~不管是被處份或其他沒違反板規的板友都不公平呀
: 如果要回應了才可以處理
: 又如果你今天不小心睡著睡到隔天早上
: 那文章要怎麼辦呢??
: 就我對這三位板主的認識
: 他們都是相當溫和的
: 而且...
: 沒有一個板主喜歡給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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