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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raio在#1PDwnOiS (AboutBoards)推文中涉及毀謗及人身攻擊
1F:推 raio: 在下覺得這篇不錯,免得經過一段時間,子玄的犯罪又消聲匿跡06/07 18:01
請群組長裁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37.198.4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AboutBoards/M.1496837606.A.455.html
2F:→ malosing: 犯罪一詞確實攻擊了 06/07 20:39
3F:→ u9003096: 妨礙名譽罪,追訴期有五年耶 06/07 21:11
4F:→ u9003096: R大怎麼可以指名道姓說人家犯罪呢? 06/07 21:13
5F:推 gkc: 他說的也沒錯啊~如果raio指的是他犯了跟MRZ一樣的違法錯誤。 06/07 21:15
6F:→ gkc: 那他說的就完全屬實,不算妨害名譽喔。 06/07 21:15
7F:→ malosing: 很抱歉 這樣不通 06/07 21:16
8F:→ gkc: 那不然反正檢舉王都叫子玄出來解釋清楚了~ 06/07 21:17
9F:→ gkc: 那就請子玄公開講明白(為何被檢舉就偷偷又把雲昇解職)?? 06/07 21:17
10F:→ u9003096: R大明明說人家犯罪,冠元你有看清楚嗎? 06/07 21:18
11F:→ gkc: 既然你認為raio說的犯罪是錯。那請說清楚子玄的做法哪裡合法? 06/07 21:18
12F:→ gkc: 對阿~犯罪是什麼?? 不就是違反法規嗎?? 難道子玄沒有違反 06/07 21:19
13F:→ u9003096: 法律諮詢你要去地方法院,那邊有免費的諮詢 06/07 21:19
14F:→ gkc: 群組的法規?? 還是說他合法?? 06/07 21:19
15F:→ u9003096: 有沒有違規、要等群組長判呀,我就叫你趕快去提告P踢踢 06/07 21:20
16F:→ u9003096: 負責人,督促一下 06/07 21:20
17F:噓 gkc: 不對喔~人人都可依客觀事實提出自由言論評價。我看到一個人 06/07 21:21
18F:→ u9003096: 你都不聽我的建議,害得r大推文推太快,說錯了話 06/07 21:21
19F:→ gkc: 偷東西後又殺人,難道要等法官判我才能說他犯罪?? 06/07 21:21
20F:→ gkc: 就像我看到鄭捷殺人,還沒被判刑我說他犯罪,根本不違法~!! 06/07 21:22
21F:→ gkc: 因為那是就事論事評論。事實就是依MRZ的判例,raio可以主張 06/07 21:23
22F:→ gkc: 自己說子玄犯罪是依據事實客觀評價。 06/07 21:23
23F:→ u9003096: 那你問r大,願不願意去跟檢察官主張 06/07 21:25
24F:→ u9003096: 而且指名道姓,也可以用毁謗罪來提告 06/07 21:26
25F:噓 gkc: 可以啊~只是實話告訴你,這絕對不會起訴~只徒然浪費司法資源~ 06/07 21:26
26F:→ u9003096: R大趕快道歉一下,表示誠意 06/07 21:26
27F:→ u9003096: 說不定前小組長就不追究了 06/07 21:27
28F:→ gkc: 很抱歉~除非raio說的是憑空捏造,不然符合言論自由的就事論事 06/07 21:27
29F:→ gkc: 原則,所以根本不會被起訴。根本不用道歉~這根本告不成~!! 06/07 21:27
30F:→ gkc: 我連到時候偵查庭的不起訴書會大概寫什麼都可以先告訴你。 06/07 21:28
31F:→ gkc: 社會上就是需要這種肯說實話的人。 06/07 21:29
32F:→ u9003096: 那你快跟r大說,當事人是r大呀 06/07 21:31
33F:→ u9003096: 鼓勵他多說一些實話 06/07 21:31
34F:推 raio: 實話就是scop28大大點出的問題是正確的阿,子玄的確違反規矩 06/07 21:51
35F:→ raio: 而且在下推文的主題的確就是文章的主張,應該也沒有偏離。 06/07 21:53
36F:→ raio: 所以U大還有什麼問題嗎? 06/07 21:54
37F:→ u9003096: 有沒有違規跟有沒有犯罪,好像不太一樣 06/07 21:55
38F:→ u9003096: 說人家違規可以討論,說人家犯罪,網路上有網路耶 06/07 21:55
39F:→ u9003096: 判例耶,你搜尋一下就可以找到 06/07 21:56
40F:推 raio: 我的犯罪意思就是違規阿,U大難道又要幫在下解釋了嗎? 06/07 21:56
41F:→ raio: 奇怪了,U大好像變成在下的分身一樣,一直幫在下解釋??? 06/07 21:57
42F:→ raio: 可是在下並沒有授權給您解釋在下的想法喔~~~請您多多注意 06/07 21:58
43F:→ u9003096: R大當初直接用規就安全了,結果還要擔心五年 06/07 21:59
44F:→ u9003096: 放心啦,判例只罰幾百塊,加上公開道歉而已 06/07 21:59
45F:→ raio: 好啦~~~為了說明在下的意思,還是推一下文好了。在下所指 06/07 22:00
46F:→ u9003096: 你就指名道姓說人家犯罪不是嗎? 06/07 22:00
47F:→ raio: 犯罪的意思,就是在PTT上違反PTT規矩。推文的用意在於 不希 06/07 22:01
48F:→ u9003096: R大的誠實,有冠元幫認證,社會需要你呀 06/07 22:02
49F:→ raio: 望子玄違反PTT規矩的事情 雲淡風輕的又被淡忘了。 06/07 22:02
50F:→ raio: U大,您這樣一直影射在下會被告的用意是??? 06/07 22:03
51F:推 u9003096: 違反批踢踢規矩?群組長還沒有判罰耶?這個說法,有人 06/07 22:04
52F:→ u9003096: 身攻擊之嫌唷 06/07 22:04
53F:→ raio: 既然您覺得在下老狐狸三個字是講您,您應該不是想幫我吧? 06/07 22:04
54F:→ raio: 哎呀~~~~g大說過的事情,請您老人家不要再一直刁難小的好嗎? 06/07 22:05
55F:→ u9003096: 我不是利害關係人,我沒有資格告你呀,你要去問前小組 06/07 22:05
56F:→ u9003096: 長 06/07 22:05
57F:→ raio: 難道U大覺得不公告,直接任職/解職 版主,不是違反PTT法規 06/07 22:06
58F:→ raio: 如果您老真的這樣覺得,那,在下實在也沒辦法了 06/07 22:07
59F:→ u9003096: 所以我就叫冠元趕快去提告批踢踢負責人,這件事才會趕 06/07 22:08
60F:→ u9003096: 快判出來 06/07 22:08
61F:→ raio: 真的 06/07 22:08
62F:→ malosing: 犯版規跟犯罪當一樣的,猛 06/07 22:09
63F:→ u9003096: 還沒判出來,結果你指名道姓說人家犯罪,這樣好像怪怪 06/07 22:09
64F:→ u9003096: 的 06/07 22:09
65F:→ raio: 在下也覺得U大一直慫恿人去告誰誰誰?這樣子的用意也怪怪的 06/07 22:09
66F:→ BigCat: 一個群組的規矩其實不代表整個PTT… 06/07 22:10
67F:→ BigCat: 要吵架可以層級管理範圍先搞清楚吧… 06/07 22:10
68F:推 u9003096: 因為冠元都上述到ptt法務部了,最後只能去提告負責人 06/07 22:11
69F:→ raio: 回應M大,難道子玄在PTT外面有犯罪嗎?按照語意,很清楚在下 06/07 22:11
70F:→ u9003096: 請求台灣給他一個公道 06/07 22:11
71F:→ raio: 就是說名他違反PTT法規阿 06/07 22:11
72F:→ BigCat: 法務部應該沒空理他啦,所有站外告PTT USER的單都法務在吃 06/07 22:12
73F:→ BigCat: 真實案件都收不完了哪有可能跨界管板務部的事 06/07 22:12
74F:→ BigCat: 這串一開始來看的時候就說層級範圍要搞清楚講了N次 06/07 22:12
75F:→ BigCat: 啊講半天還不是一樣沒人聽 -_-a 06/07 22:13
76F:→ raio: 回應U大,檢舉是一層一層慢慢來的事情,怎麼說來說去,您還 06/07 22:13
77F:→ BigCat: 看板的事就板務部板務部板務部,組長有問題最多就是板務部 06/07 22:13
78F:→ u9003096: 毁謗罪的要件,不在於是否是事實,在於是否造成當事人 06/07 22:13
79F:→ u9003096: 身心不悅或辱罵唷 06/07 22:13
80F:→ raio: 是希望g大直接上法庭投訴啊?這樣會不會太... 06/07 22:13
81F:→ BigCat: 法務部只管你是不是被騷擾辱罵還是有牽涉到現實法律 06/07 22:14
82F:→ BigCat: 群組的事怎麼會去找法務部 -_-+ 06/07 22:14
83F:→ u9003096: 指名道姓加上犯罪兩個字,蠻危險的 06/07 22:14
84F:→ u9003096: 地方法院外面可以預約免費法律諮詢,去問一下很快的 06/07 22:15
85F:→ raio: 說到底,在下還是很好奇U大為何要一直造成誰告誰的對立? 06/07 22:15
86F:→ BigCat: 爛仗愈打愈難看了… 06/07 22:15
87F:→ u9003096: 我之前就跟冠元說了,他上訴到法務,被駁回,證實有商業 06/07 22:16
88F:→ u9003096: 行為,之後一直申訴到群組長,群組長怎麼可能駁回法務 06/07 22:16
89F:→ u9003096: 的判決 06/07 22:16
90F:→ raio: 在下是認為,能夠簡單的事情就不要複雜化。 06/07 22:16
91F:→ raio: 能夠輕微的事情就不要嚴重化。可是U大好像蠻喜歡的。 06/07 22:17
92F:→ BigCat: 你們時間真的很多,命理同行消化case都消化不完了 06/07 22:20
93F:→ BigCat: 這串居然有辦法幾乎天天吵半年多 06/07 22:20
94F:→ BigCat: 有沒有哪個大師要出來算一下什麼時候會落幕啦 06/07 22:20
95F:→ BigCat: 順帶一提這種事告上PTT大概也沒用啦,使用者條款8-1謝謝 06/07 22:22
96F:→ u9003096: 指名道姓說人家犯罪,感覺好像不是很輕微,犯罪這兩個字 06/07 22:23
97F:→ u9003096: 好像蠻嚴重的耶 06/07 22:23
98F:→ BigCat: 板務是有可能根據法務的判定比方說廣告認定等等去判決 06/07 22:23
99F:→ BigCat: 不過要申訴別跑錯地方混在一起玩啊 06/07 22:23
100F:→ BigCat: 然後違反PTT規矩叫犯罪也太看得起PTT 06/07 22:27
101F:→ BigCat: 「犯罪又稱為犯法,指做出觸犯刑事法律規範的行為」 06/07 22:27
102F:→ BigCat: 子玄有踩到刑事問題的話儘管報警上法院好了在這戳他幹嘛… 06/07 22:28
103F:推 u9003096: 板版站規算是一般約定,說人家犯罪真的是有點...... 06/07 22:29
104F:→ BigCat: 這串勝負跟我無關,只是既然當戲看的話當然勢均力敵好看 06/07 22:36
105F:→ BigCat: 用錯詞或者意思不精確,平白削弱戰力真是何苦 06/07 22:37
106F:→ BigCat: 建議使用者條款和板務部、國研院、小組的規定都去徹底研究 06/07 22:37
107F:→ BigCat: 起碼要爭還比較有點底氣 06/07 22:38
108F:→ BigCat: 半年多了,真的佩服你們。 06/07 22:38
109F:→ malosing: 大貓點題點得太好,犯罪的定義請他們搞清楚先 06/07 22:42
110F:推 raio: 犯罪之定義,因社會現象之變化而所有不同。因此,甚難劃定一 06/07 22:53
111F:→ raio: 個在 任何時、空、政治、社會結構與倫理道德標準下,均能適 06/07 22:54
112F:→ raio: 合之定義。 06/07 22:54
113F:→ raio: 以上是在下在網路上查到的犯罪定義。所以大貓的犯罪定義是自 06/07 22:55
114F:→ raio: 己定義的嗎? 06/07 22:55
115F:→ BigCat: 法律上還是定義在刑事,你只能說刑事的定義隨時空可能不同 06/07 22:55
116F:→ BigCat: 踩板規就是不能跟目前的刑事畫等號,我不知道你能不能理解 06/07 22:56
117F:→ raio: 還有U大,在下實在是不太欣賞您慫恿別人告來告去的做法啊 06/07 22:57
118F:→ raio: 那是使用法律的時候的定義,在下批評子玄,用的是S大的文章 06/07 22:58
119F:→ BigCat: 還有這當然不是我自己定義的,我相信以您的功力這很好查 06/07 22:58
120F:→ BigCat: 如果踩組規是刑事的話你說他犯罪我沒話講,但是現在沒有歸 06/07 22:59
121F:→ BigCat: 刑事,用詞不精確讓人多生疑慮何必 06/07 22:59
122F:→ BigCat: 先前一篇檢舉malo大的文也是這樣變成好像是代我檢舉 06/07 23:00
123F:→ BigCat: 您真的不考慮精進一下遣詞用字嗎? 06/07 23:00
124F:→ u9003096: 28大說前小組長犯錯....你說人家犯罪....怎麼會這樣?? 06/07 23:00
125F:推 raio: 為何每次可以從上下語意清楚認知的東西,大貓就是喜歡截斷它 06/07 23:01
126F:→ BigCat: 那為什麼每次精確一點就可以讓人了解的東西非要不精確? 06/07 23:01
127F:→ raio: 然後覺得自己的解釋才是正確的呢? 06/07 23:01
128F:→ u9003096: 你又說你批評子玄....這不是又滿足毀謗要件嗎?? 06/07 23:01
129F:→ BigCat: 那篇差點變成代檢舉可不是我一個人這麼認為 06/07 23:02
130F:→ u9003096: r大怎麼突然自白了?? 06/07 23:02
131F:→ BigCat: 犯罪的定義也不是我一個人有疑問 06/07 23:02
132F:→ BigCat: 這會兒矛頭倒是套到我身上來了? 06/07 23:02
133F:→ BigCat: 說到認為自己才是正確的,這串很多人都是吧,您不是嗎? 06/07 23:02
134F:→ raio: 所以大貓就是挑人語病?然後說自己處在中立立場? 06/07 23:03
135F:→ BigCat: 勸您用字精確免生誤會變成我在挑您的語病 06/07 23:03
136F:→ BigCat: 您要這樣理解的話覺得我會有辦法勸嗎? 06/07 23:04
137F:→ raio: 我並沒有說自己是正確的,在下是從犯罪學書籍裡面節錄出來的 06/07 23:04
138F:→ BigCat: …我猜現在不只是用字遣詞的問題了,您要怎樣隨意吧 06/07 23:05
139F:→ BigCat: 希望您精確明白些變成在挑語病真讓人好生心寒,自便了。 06/07 23:06
140F:推 raio: 差一點變成代檢舉那篇,只要加上[ ]號即可,為了尊重您,在 06/07 23:07
141F:→ raio: 下還特意修改了文章呢!!! 06/07 23:08
142F:→ BigCat: 那為什麼不一開始就明白一些,非得讓人誤會了來通知? 06/07 23:08
143F:→ BigCat: 不過說來說去也是各持己見吧,您既然認為自己沒錯就堅持住 06/07 23:09
144F:→ BigCat: 我現在只想看這串什麼時候會落幕。 06/07 23:09
145F:→ raio: 處在中立立場的您,一直在說明誰誰誰的錯誤,也的確令人心寒 06/07 23:10
146F:→ malosing: 就等吧~XD 06/07 23:10
147F:→ BigCat: 我也說過子玄處理有問題,您要不要替子玄也對我心寒一下? 06/07 23:10
148F:→ BigCat: 有錯不能讓人說的話講一聲就是了,打哈哈帶過皆大歡迎啊 06/07 23:11
149F:→ BigCat: 我幹嘛還在這提醒哪邊可以看規定呢您說是不是 06/07 23:11
150F:→ raio: 大貓大啊,您真的覺得他們的用意[只是]要通知您用詞錯誤嗎? 06/07 23:12
151F:→ raio: 通知在下用詞錯誤 06/07 23:13
152F:→ BigCat: 我覺得您不知道通知我的是哪一掛朋友所以不回應您的憶測了 06/07 23:13
153F:→ BigCat: 只能講注意這一串的並不只有兩派人馬或命理板板友/成員 06/07 23:13
154F:→ BigCat: 當然也不會知道您是誰或是否針對您 06/07 23:14
155F:推 raio: 在下並不覺得您針對在下,而是您的評論會引起[針對性] 06/07 23:15
156F:→ BigCat: 板務面有板務面的留意 法務面有法務面的留意 06/07 23:15
157F:→ malosing: 通知您用詞錯誤 通知在下用詞錯誤 到底是通知誰 06/07 23:15
158F:→ malosing: 到底是誰用詞錯誤阿 好混亂 06/07 23:15
159F:→ BigCat: 申訴面有人在看申訴流程,這一串可以看的東西很多,就這樣 06/07 23:15
160F:→ BigCat: 我是覺得繼續不精確的話,繼續誤會的絕對不只一兩個 06/07 23:17
161F:→ raio: 回覆m大,後面那一句是修改前面的詞 06/07 23:17
162F:→ BigCat: 不過既然您堅持那就算了 06/07 23:17
163F:→ BigCat: 個人是不太會繼續沒交集的無效溝通,您自便,以上。 06/07 23:18
164F:→ raio: 回覆大貓,如果單純只是誤會的話,那麼事情就簡單很多了 06/07 23:18
165F:→ BigCat: 都覺得我在挑語病了就不用花心思再跟我說了 06/07 23:18
166F:→ BigCat: 祝你們申訴成功。 06/07 23:19
167F:→ raio: 不過,感謝您。 06/07 23:19
168F:→ malosing: 大貓有沒有覺得有趣~ 06/07 23:21
169F:→ BigCat: 沒有,我要去做事了,case消化不完了想不透怎有時間吵半年 06/07 23:21
170F:→ malosing: +1 06/07 23:25
171F:→ malosing: 剛剛才看到,raio竟然自承自己在批評小組長 勇氣可嘉 06/07 23:26
172F:→ u9003096: 老人家也要休息保養心血管了..... 06/07 23:30
173F:→ malosing: 先複習一下群組規 06/07 23:32
174F:→ malosing: 4. [討論]、[問題] 類文章僅針對組務方面提出問題或發 06/07 23:32
175F:→ eternalviva: 噓 gkc: 不對喔~人人都可依客觀事實提出自由言論評價 06/07 23:33
176F:→ malosing: 表討論,不針對個人行為討論,同樣禁止利用討論與問題 06/07 23:33
177F:→ eternalviva: 笑死 我說raio是版主落選人都被檢舉了 06/07 23:33
178F:→ malosing: 對其它使用者進行人身攻擊。人身攻擊將從嚴認定~ 06/07 23:34
179F:→ eternalviva: 難道raio不是版主落選人嗎 06/07 23:34
180F:→ malosing: 自承自己是在批評,應該已經是人身攻擊了喔。 06/07 23:35
181F:推 raio: 評論若是客觀,就非是人身攻擊。 突然也覺得要一直解釋,累 06/07 23:38
182F:→ malosing: no no no 之前寄信跟群組長討論過了 06/07 23:39
183F:→ raio: 至於ete的,難道您就不能直接稱呼在下的ID嗎?在無關緊要的 06/07 23:39
184F:→ eternalviva: 你是版主落選人 不客觀?? 06/07 23:39
185F:→ malosing: 他很清楚的回我,他現在都是用廣義的人身攻擊判定 06/07 23:39
186F:→ raio: 時候,說在下是版主落選人。請問這是哪門子的客觀評論? 06/07 23:39
187F:→ malosing: 在溝通對話時,攻擊、批評對方個人因素相關之斷言或質疑 06/07 23:39
188F:→ malosing: 批評 就是人身攻擊 群組長之前已明確回答我了 06/07 23:40
189F:→ raio: 好的,m大,既然如此,您就不用一直窮擔心,等群組長不就好? 06/07 23:40
190F:→ malosing: 我沒擔心阿,只是看到有人自承在批評人而已 06/07 23:41
191F:→ eternalviva: 版主落選人就是個客觀事實 還要看時間點?? 06/07 23:41
192F:→ raio: 不過,話說ete大倒是可以參考m大的推文。解釋得很清楚。 06/07 23:42
193F:→ malosing: 很清楚,所以你真的是在人身攻擊小組長 06/07 23:42
194F:推 eternalviva: 很清楚阿 M大覺得版主落選人算客觀事實嗎 06/07 23:43
195F:推 raio: 好啦~~~~在下真的累了,也無言了。你們兩個試著對話看看吧。 06/07 23:45
196F:→ malosing: 客觀事實沒錯,不過你只是說版主落選人 06/07 23:45
197F:→ malosing: 並沒有攻擊或批評對方個人因素相關之斷言或質疑 06/07 23:45
198F:→ malosing: 而RAIO 卻是自己自承"批評" 06/07 23:46
199F:→ malosing: 孰對孰非,一目瞭然 06/07 23:46
200F:→ delirious: 哪壺不開提哪壺..... 06/08 01:58
201F:推 raio: 哈~~~在下還真的去查了一下大貓大的定義。結果原來大貓大只 06/08 08:47
202F:→ raio: 擷取一部分來指責在下而已。完整的後面應該還有。 06/08 08:48
204F:→ raio: 在一般意义中,"犯罪"一词也可指侵犯其他同类个体(他人) 06/08 08:50
205F:→ raio: 大貓大,您應該不是沒看到這句話吧??? 06/08 08:50
206F:→ raio: 子玄的人治方式,真的已經嚴重侵犯到其他人的權益了。真的。 06/08 08:51
207F:→ raio: 所以,維基百科已經證明,在下所言,合情合理阿。 06/08 08:52
208F:→ raio: 真不曉得為何大貓大只COPY了前一段話阿。您真的是中立立場 06/08 08:53
209F:→ raio: 嗎? 06/08 08:53
210F:→ raio: 您的[好心]勸解,在下真的[心領]了。 06/08 08:54
211F:→ raio: 唉~~~~世風日下阿。 不曉得還會有多少人說自己是中立立場? 06/08 08:56
212F:噓 flower2046: http://i.imgur.com/f9Zwnmf.jpg 06/08 09:06
213F:→ flower2046: 請群組長裁定。 06/08 09:06
214F:噓 flower2046: http://i.imgur.com/j4yJDZk.jpg 06/08 09:10
215F:推 u9003096: r大順便查一下刑法309.310條嘛..承認批評,貶抑人格 06/08 09:27
216F:推 malosing: 這也能凹 06/08 09:27
217F:→ u9003096: 指名道姓,且內容不再免責範圍內...這...真的好危險啊. 06/08 09:28
218F:→ malosing: 他這樣暗指大貓 也滿過份的 06/08 09:30
219F:→ malosing: 在我的標準來看 大貓確實是中立的 他跟s大一樣 兩邊 06/08 09:31
220F:→ malosing: 都有評論錯的地方 06/08 09:31
221F:→ malosing: 那為什麼會造成他人的誤解呢 06/08 09:31
222F:→ malosing: 原因是 他們評論小組長時 支持小組長的人不會出來凹沒 06/08 09:32
223F:→ malosing: 道理的論調 06/08 09:32
224F:→ malosing: 而一評論到另一方時 各種質疑 自承 硬凹都出來了 06/08 09:33
225F:→ malosing: 另一方具體是誰 就有賴還存在一絲良心的人自己發現了 06/08 09:34
226F:→ u9003096: 原來可以用維基百科來證明,下次我來問問siri好了 06/08 09:34
227F:→ u9003096: r大年輕就是潮.感謝分享啊,學無先後達者為先,千古名言 06/08 09:36
228F:推 raio: 當然阿,因為維基百科是大貓大引用的阿。用對方引用的東西, 06/08 09:40
229F:→ raio: 才更能證明自己的清白阿。 06/08 09:41
230F:→ u9003096: 我是關心你耶,r大,怎麼會是造成心理負擔,你又誤會了 06/08 10:08
231F:→ u9003096: ,我心寒啊 06/08 10:08
232F:→ u9003096: 而且你明明就指名道姓,承認批評前小組長犯罪呀,犯罪 06/08 10:10
233F:→ u9003096: 不論廣義或狹義解釋,都有貶抑人格的意思 06/08 10:10
234F:→ malosing: 誠心建議被當雷親 幫u大QQ 06/08 10:11
235F:推 raio: U大,您怎麼在這邊推文啊????是推錯文了嗎? 06/08 10:21
236F:→ raio: 您想推文的文章,應該在這邊喔#1PEAx1Ob 06/08 10:22
237F:→ malosing: 批評 06/08 10:23
238F:→ u9003096: 這篇文章比較熱鬧麻,大家一起參與不是很好? 06/08 10:23
239F:推 u9003096: R大成長了,好棒棒唷 06/08 10:26
240F:→ u9003096: 用維基百科證明,果然就是潮 06/08 10:32
241F:→ malosing: 自承自己在批評人 不怕對他人人身攻擊就是狂 06/08 10:35
242F:推 u9003096: 指名道姓,說前任小組長犯罪,於推文中自白有批評事實, 06/08 10:40
243F:→ u9003096: 我的老天鵝呀 06/08 10:40
244F:噓 BigCat: 不批評你才叫中立是嗎?有完沒完啊 06/08 15:14
245F:→ BigCat: 自己超棒棒的話留在這種亂七八糟的小組做什麼 06/08 15:14
246F:→ BigCat: 出去開粉專要講什麼都是你最大啊 06/08 15:14
247F:→ BigCat: 半年了,半年來別人講什麼幾乎沒聽進去過 06/08 15:15
248F:→ BigCat: 抓著小細節鞭個不停,別人講兩句話就開始質疑,拿手好戲啊 06/08 15:15
249F:→ BigCat: 不過也不用抓著他批評小組長這點,批評是OK的 06/08 15:18
250F:→ BigCat: 只是如果講到犯罪了然後id可以跟真人連結的話 06/08 15:18
251F:→ BigCat: 前小組長是可以告人的,提告也是國民權益 06/08 15:19
252F:→ BigCat: 我們所有人在這邊講犯罪定義還是要告不告都沒什麼意義 06/08 15:19
253F:→ BigCat: 一切看前小組長意願和法官認定而已 06/08 15:20
254F:→ BigCat: 再多嘴一下好了,u9指的是刑事,刑事定義本來就是犯罪 06/08 15:22
255F:→ BigCat: 子玄違反PTT規定是PTT本身的問題,根本準用不到刑事 06/08 15:22
256F:→ BigCat: 不要兩個混在一起偷換好嗎 06/08 15:22
257F:→ airua: 雖然還是要法官認定,但基本上,我是覺得如果在ptt這邊講人 06/08 15:39
258F:→ airua: 犯罪,只要能把前因後果交待清楚,是可以解釋成單純講違反p 06/08 15:39
259F:→ airua: tt規範等行為的,畢竟討論的範籌本來就在ptt裡,頂多是用 06/08 15:39
260F:→ airua: 詞不妥。 06/08 15:39
261F:→ BigCat: 重點本來就是用詞不妥啊 06/08 15:40
262F:→ BigCat: 要說他違規犯錯踩線什麼的絕對沒人有異議 06/08 15:40
263F:→ BigCat: 可是那不到「罪」 06/08 15:41
264F:→ BigCat: 而且認真要說的話這還牽涉到是人告人還是定規定的站台告人 06/08 15:42
265F:→ BigCat: 不過講下去扯遠了,我還沒吃午餐 -_- 06/08 15:42
266F:→ u9003096: 講犯錯,前因後果講清楚,大家應該可以接受 06/08 15:42
267F:→ u9003096: 可是指名道姓,說人家犯罪,又在推文承認是批評 06/08 15:43
268F:→ u9003096: 要件很齊全呀 06/08 15:45
269F:→ u9003096: 人家28大文章裡面說的是犯錯,就很精準呀 06/08 15:46
270F:推 raio: U大,你是想到哪裡去了?在下說,利用scop28大大的文章,意 06/08 18:09
271F:→ raio: 思是承其文意。何況在下也解釋過了不是嗎?為何您還要一直 06/08 18:09
272F:→ raio: 往你自己所想的意思鑽呢? 06/08 18:09
273F:→ gkc: 如果要堅持子玄沒有違規,那請說明為啥MRZ的判例被判有罪?? 06/08 19:06
274F:→ gkc: 又~子玄的情節有比MRZ輕嗎?? 06/08 19:06
275F:→ BigCat: 先等等,前小組長可能有違規 (板務很吃規定公告和程序) 06/08 19:07
276F:→ malosing: 別再拉mrz出來坦了 幫他QQ 06/08 19:07
277F:→ BigCat: 不過後半部在講的是「在批踢踢違規」不等於有「犯罪」 06/08 19:08
278F:→ BigCat: 這篇推文我掃了一下好像沒人在說前小組長沒違規? 06/08 19:08
279F:噓 gkc: 可以~那我們就來看詞意,依據教育部字典定義(犯罪)的解釋: 06/08 19:09
280F:→ gkc: 釋義: 違反法令的行為。 06/08 19:09
281F:→ BigCat: 先說。教育部那邊從三隻小豬以後對一些東西的解釋就很有趣 06/08 19:10
282F:→ malosing: 法令 06/08 19:10
283F:→ BigCat: 搬中文字庫出來可能可信度會大一點 06/08 19:10
284F:→ gkc: 那raio指稱子玄違反PTT的法務和站長訂的法令,那相當合理~!! 06/08 19:10
285F:→ malosing: 三隻小豬那個超好笑 06/08 19:10
286F:推 raio: 那要看當事人的犯罪怎麼解釋。您們一直用自己的解釋去說對 06/08 19:10
287F:→ raio: 方錯誤。為何不參考網路及書籍對犯罪的定義呢? 06/08 19:10
288F:→ BigCat: 然後刑事本跟教育部解釋衝突我記得有前例 06/08 19:10
289F:→ gkc: 對阿~原來幾萬條字庫錯了一條,就表示所有全錯?? 06/08 19:11
290F:→ BigCat: 然後刑事本跟教育部解釋衝突我記得有前例← 06/08 19:11
291F:→ BigCat: 沒有只錯一條喔… 06/08 19:11
292F:→ gkc: 好啊~那你舉出前例給大家看。並看是否適用於本例。 06/08 19:11
293F:→ BigCat: 有些發音讀音語音什麼的也都修一堆去了 06/08 19:11
294F:→ gkc: 所以能不能告訴我教育部錯誤率占總樣本的計分之幾?? 06/08 19:12
295F:→ BigCat: 我現在手邊沒資料是真的,你要鞭這點我沒話講 06/08 19:12
296F:→ gkc: 我承認人難免會犯錯,重點是錯誤率有多少?? 06/08 19:12
297F:→ BigCat: 但是要論刑事的話看刑事本吧,看教育部辭典有些科科 06/08 19:12
298F:→ BigCat: raio推文寫的那個還比較有所本 06/08 19:13
299F:→ gkc: 但是~raio如果已教育部解釋為憑據來主張他的意思~那就是 06/08 19:13
300F:→ gkc: 有憑有據,稱不上是誹謗之類的問題。 06/08 19:13
301F:→ BigCat: 你要替raio發論的話可以拿他的參考資料作解釋喔 06/08 19:13
302F:→ BigCat: 那OK啊,所以前面不是說了嘛,看法院認定啊 06/08 19:14
303F:→ gkc: 不用了~事實教育部字典就是如此,人家這樣主張本就合法。 06/08 19:14
304F:→ BigCat: 拿教育部真的有點科科啦 拜託你拿刑事本 orz 06/08 19:14
305F:→ gkc: 你說有案例~你都沒拿出來了,怎麼反過來要求我?? 06/08 19:15
306F:→ BigCat: 因為你很堅持拿教育部的嘛,可是論法的話當然用法本比較有 06/08 19:15
307F:→ gkc: 話是你講的耶~何況別說法院啦~這種直接是不起訴,我太熟了。 06/08 19:15
308F:→ BigCat: 說服力,教育部偏國文科目啊 06/08 19:15
309F:→ BigCat: 好,你熟聽你的,這樣OK? 06/08 19:16
310F:推 raio: 所以B大也認同在下的解釋是對的。既然如此g大就不需要跟他 06/08 19:16
311F:→ raio: 爭了啊。反正B大引用的維基百科都說在下是對的了。 06/08 19:17
312F:→ BigCat: 我跟r爭的點跟和g講的點不一樣啊…話說為什麼都要混一起啊 06/08 19:17
313F:→ BigCat: 不過跟r講到最後應該也是無效溝通所以就pass了 06/08 19:18
314F:→ gkc: 說的也是,對不起一時辯論到有點劍拔弩張,大貓見諒啊~哈哈 06/08 19:18
315F:→ malosing: 大貓只是說有所本 沒論對錯吧 06/08 19:19
316F:→ BigCat: 沒差了啦 放我去工作… QQ 06/08 19:19
317F:推 gkc: 金歹勢,耽誤到你工作了,放心去衝刺吧大貓。 06/08 19:20
318F:→ malosing: 大貓慢走,有空再來看世界奇觀 06/08 19:20
319F:推 raio: 大貓大再見。 06/08 19:26
320F:噓 airua: 慢走不送 06/08 19:59
321F:推 canandmap: 小組長覺得送! 06/11 00:02
322F:推 rechris98: Gkc冠元大師被桶到終生水桶成就非凡,ptt認證命理版唯 06/11 08:49
323F:→ rechris98: 一不受歡迎人物 06/11 08:49
324F:→ rechris98: 犯行明確,還不思反省。到申訴鬧版 06/11 08:50
325F:→ gkc: 靠山都倒了你就繼續字嗨吧XDD 06/11 19:07
326F:→ malosing: 他說實話 應該無傷大雅喔 06/11 19:32
327F:→ rechris98: 我沒有靠山阿 gkc還是終生水桶的第一桶師 06/11 19:32
328F:→ gkc: 實話?? 國王的實話喔。罪行明確某人會承認自己不周延又逃跑喔 06/11 19:32
329F:→ gkc: 喔~你說的是那個被砲轟要永不任用的角色所判的終生水桶喔XDD 06/11 19:33
330F:→ malosing: 你在怎麼酸他 你的處境還是事實啊QQ 06/11 20:02
331F:→ gkc: 事實就趕快回覆我跟dgc啊~!! 06/11 20:03
332F:推 malosing: 你去催群組長啊 早就建議你了 你自己說要等 那等的期 06/11 20:05
333F:→ malosing: 間你仍是被罰嘛 06/11 20:05
334F:→ gkc: 但情況已經很明白了~如果真的那麼有理,早就回覆我們了。 06/11 20:07
335F:→ malosing: 他回不回你 跟有沒有理 無關 06/11 20:07
336F:→ malosing: 太多積案啦 他也還要忙實習站長大事務 06/11 20:08
337F:→ gkc: 當然有關~如果有理那當然就能明明白白很快的把案子回覆。 06/11 20:08
338F:→ malosing: 那是你自己的推測啊 06/11 20:09
339F:→ gkc: 哦~那為何小組長的辭職案在我們之後就超有效率讓他脫身?? 06/11 20:09
340F:→ malosing: 我也可以推測他是覺得沒什麼好回應對吧 我們想法不重要 06/11 20:10
341F:→ malosing: 做的是他 06/11 20:10
342F:→ malosing: 別把不同事情都混為一談 06/11 20:10
343F:→ gkc: 案子就是要回覆結案。如果沒什麼好回應,就表示案子很簡單 06/11 20:11
344F:→ gkc: 那更該盡早答覆。 06/11 20:11
345F:→ gkc: 一切按程序來。 06/11 20:11
346F:→ u9003096: 依程序群組長沒義務單獨儘早處理這篇呀,前面還好多篇要 06/11 22:42
347F:→ u9003096: 處理耶 06/11 22:42
348F:→ u9003096: 冠元快去提告ptt負責人才可以趕進度 06/11 22:53
349F:推 souldragon: 群組長看是不會回了 因為知道回了g大一樣繼續辯.. 06/12 01:12
350F:→ souldragon: 一樣講法治 你的心證就是和人家不一樣辯得沒完沒了.. 06/12 01:12
351F:→ souldragon: 已經講過了 判罰不是用廣告類推適用就是保護主義原則 06/12 01:13
352F:→ souldragon: 不能適用也是你在講 管理者覺得能適用根本就不用辯了 06/12 01:15
353F:→ aki0530: 本來就是繼續辯, 怎樣都有話講 06/12 01:20
354F:→ aki0530: 小組長沒辭職 => 不適任還戀棧權位 06/12 01:21
355F:→ aki0530: 小組長辭職 => 案件沒處理完就趕跑 不負責任 06/12 01:21
356F:→ eternalviva: 支持群組長不用理會 做該做的比較重要 06/12 11:49
357F:推 gkc: 不用混淆了,沒回應的不是只有我的申訴案喔! 06/12 15:14
358F:噓 gkc: 法律判例就是如此,不是我認為,如果小組長判決合理,就不會 06/12 15:29
359F:→ gkc: 搞到自己自暴了 06/12 15:29
360F:→ gkc: 另外,u900群組長卻實很多都未處理沒錯,包含doc跟k大的 06/12 15:30
361F:→ gkc: 更正。dgc 06/12 15:31
362F:→ eternalviva: 看到罷免快成功就趕快下台=自暴 06/12 15:32
363F:→ eternalviva: 小組長是有事才不做的哦 不像..... 06/12 15:33
364F:→ malosing: 罷免成功快請辭 超經典 06/12 15:44
365F:推 gkc: 有事這理由3月就用過啦,應該是看到被揭發只好自暴吧~你說的 06/12 15:55
366F:→ gkc: 剛好合呼小組長 06/12 15:55
367F:→ eternalviva: 3月請辭被慰留 5月再辭試試看 很合理阿...又不是罷免 06/12 16:03
368F:→ eternalviva: 罷免成功快請辭才是自暴 ^^ 06/12 16:04
369F:→ gkc: 對啊~真有心辭何必等兩個月?而且還是被揭發才火速辭職喔 06/12 16:19
370F:→ gkc: 對啊~只不過更嚴重,是足以跟Mrz一樣永不任用,當然要逃囉xd 06/12 16:20
371F:→ gkc: 而且是嚴重到全站不任用喔。這當然要逃跑囉、哈 06/12 16:24
372F:→ malosing: 人家走制度 慢慢下去 被你講成這樣 06/12 16:30
373F:推 canandmap: 事實都能講成四十 06/12 23:28
374F:→ souldragon: 法治不是遊走沒規定的灰色地帶然後去達到自己的目的 06/13 19:37
375F:→ souldragon: 我看g大在龍珠板的記錄 自己解讀法規逕行桶人及刪公告 06/13 19:38
376F:→ souldragon: 又逕行刪除其它人推文 講法治的人有這種行為也是奇怪 06/13 19:39
377F:推 gkc: 沒規定~那法治能做的只有完善規定,而不是沒規定就我說了算。 06/13 19:40
378F:→ gkc: 又有人扯他版喔~你要說刪轉文,何以小組長沒給我懲罰,就是 06/13 19:40
379F:→ gkc: 因為沒有規定,所以不得判罰。 06/13 19:40
380F:→ souldragon: 在命理板也是這樣 我是勸你改變一下行事的風格.. 06/13 19:42
381F:推 gkc: 你說的其實也沒有錯~行事風格確實是可以改。我從以前就說了 06/13 19:44
382F:→ gkc: S版主你很多想法都是對的,我們的分歧僅在於法治的邏輯。 06/13 19:45
383F:→ gkc: 但從道理的角度來說,你也沒說錯,論行事風格。 06/13 19:45
384F:→ gkc: 我也的確是有需要改進的地方,我也大方承認。 06/13 19:45
385F:→ souldragon: 你知道沒規定民法可以類推適用嗎?法治不是狂鑽漏洞 06/13 19:45
386F:→ gkc: 知道阿~但是你要類推至少要符合舉重以明輕的法治邏輯。 06/13 19:46
387F:→ gkc: 但是子玄的判罰是輕比重還嚴苛,完全就是顛覆法治邏輯。 06/13 19:47
388F:→ souldragon: 到哪裡都在鑽巧門以達成目的 又接二連三被桶也不奇怪 06/13 19:50
389F:→ souldragon: 斗數裡貪昌曲就是最愛玩這種小聰明的 政事顛倒反誤事 06/13 19:54
390F:推 gkc: 我也沒有鑽巧門,事實上你也不是不知道,子玄自己訂的政策 06/13 20:02
391F:→ gkc: 造成版上一堆民怨,請他拿出解決辦法,他又拿不出來。 06/13 20:02
392F:→ gkc: 這樣還能說是別人鑽巧門?? 我好幾次心理的OS都是: 要不然 06/13 20:03
393F:→ gkc: 你自己下來為版友論命嘛,意見這麼多。 06/13 20:03
394F:→ gkc: 看人挑擔不吃力,訂完爛規定後走人,倒楣的是我跟版友。 06/13 20:04
395F:→ souldragon: 龍珠板罷免:反對是9:1 投罷免9X人 這樣叫有依法行政? 06/13 21:51
396F:→ souldragon: 投票五五波要說人家暴民還有理 根本一面倒同意罷免的 06/13 21:51
397F:→ souldragon: 反對子玄的有多少?免洗id不算 就你 dgc raio還有誰? 06/13 21:53
398F:→ souldragon: 聽其言不如觀其行 口裡講法治是沒用的 行為要表現出來 06/13 21:54
399F:→ souldragon: 真的有照規矩做事 怎麼可能被9X的人轟下台?多想想吧 06/13 21:55
400F:→ souldragon: 子玄那個叫行政瑕疵 g大你的近百人反對已經叫做亂搞了 06/13 21:58
401F:噓 y50: 承認就不需加大方,別老想贏面子還贏裡子,直播也是40元嗎?? 06/13 21:59
402F:→ souldragon: 利用法規的灰色帶行自己想做的事 又不顧輿論才會這樣 06/13 22:00
403F:推 gkc: S你又扯遠了~你沒看人家反對的理由就是"""要無為而治"""~!! 06/13 22:00
404F:→ gkc: 然後,連下一任版主的政見都擺明寫說"""就是人治"""還高票 06/13 22:01
405F:→ gkc: 當選。結果你沒說錯,的確有人自己承認是多數暴力。 06/13 22:01
406F:→ gkc: 既然他們都擺明承認了,那就是你S版主沒有去深入了解。 06/13 22:02
407F:→ gkc: 我確實是按照該組小組長的指示做事。 06/13 22:02
408F:→ souldragon: ....要求自由討論不叫人治 勸你想想自己是哪裡出問題 06/13 22:03
409F:→ gkc: 所以表示你是以自己的猜測在猜想。子玄那個可不叫行政瑕疵。 06/13 22:03
410F:→ gkc: 我沒做過比他嚴重的事。 06/13 22:03
411F:→ gkc: 那你去看看,他們新任高票當選版主的政見再說嘛~!! 06/13 22:03
412F:→ gkc: 人家都擺明寫說""就是人治""跟(無為而治),講的一清二楚 06/13 22:04
413F:→ gkc: 還需要討論?? 06/13 22:04
414F:→ souldragon: 沒有亂桶人亂刪推文 哪來的百人反對?這已經很誇張了 06/13 22:05
415F:→ souldragon: 最愛講板眾的是你 結果被板眾反最凶的也是你 想想吧 06/13 22:08
416F:→ souldragon: 行事風格有爭議 投票還會有五五波 一面倒根本該檢討 06/13 22:09
417F:推 gkc: j我沒有亂刪推文喔~ 06/13 22:10
418F:→ gkc: 你自己看吧 #1Od4qag5 (DragonBall) 06/13 22:10
419F:→ gkc: 裡面講得很清楚,人家說(沒版規也無所謂)、(人治) 06/13 22:11
420F:→ gkc: (採無為而治)結果高票當選。很抱歉喔~自稱暴民的版眾不在 06/13 22:11
421F:→ gkc: 我討論的範圍中。尤其是該版的奇觀,就能知道問題出在版眾。 06/13 22:12
422F:→ souldragon: 別人的法治邏輯有問題 別人狀況外 真是這樣就好了.. 06/13 22:12
423F:→ gkc: 我上PTT頭一次遇到版上有(揚言寄骨灰罈恐嚇我的)、 06/13 22:12
424F:→ gkc: (詛咒我家人過世的)、(我家真的死人還拿死者開玩笑的) 06/13 22:13
425F:→ gkc: (以近乎強制罪方式限時間回文)、(聲稱浪費司法資源不違法的) 06/13 22:14
426F:→ gkc: (自認自己最聰明的)、(擺明承認多數暴力的)。 06/13 22:14
427F:→ gkc: 就可以知道是該版的問題。我的做法很多還是先請示該小組長 06/13 22:15
428F:→ gkc: 小組長指示後我才做的,某版版眾還不是照反?? 06/13 22:15
429F:→ gkc: 就連其他判罰我也附上我是參考哪個版版主的判例。 06/13 22:15
430F:→ gkc: 你最多說我參考的判例,不一定合該組小組長認為的文化~ 06/13 22:16
431F:→ gkc: 但絕對不是不依法治。 06/13 22:16
432F:→ souldragon: 真照你講的 投票就是五五波 可惜不是 最好九成都暴民 06/13 22:19
433F:推 gkc: 所以才說你不去理解,就下定論啊~用邏輯想想如果是支持法治 06/13 22:20
434F:→ gkc: 為何會是那個主張""人治""、(無為而治)、(沒法規無所謂) 06/13 22:20
435F:→ gkc: 的參選人高票當選??有為何該組小組長要自己也掛名當版主。 06/13 22:21
436F:→ gkc: 就是當有人多數暴力公然違反法治時,偏偏版主又搞無為而治。 06/13 22:22
437F:→ gkc: 這時他小組長才能出手收拾局面。不然選出兩個版主就好了。 06/13 22:22
438F:→ gkc: 他幹嘛還去掛名當版主?? 之前該小組長還差點想靜版讓版眾 06/13 22:23
439F:→ gkc: 冷靜一下。 06/13 22:23
440F:→ souldragon: 其實已經懶得去討論你的案子 只是覺得實在稱不上無辜 06/13 22:27
441F:→ souldragon: 查到的記錄就一堆爭議 都說是別人的問題 實在懶得回了 06/13 22:27
442F:推 gkc: 那不然S版主你自己說,你在哪些版會遇到我上面舉例的事?? 06/13 22:29
443F:→ gkc: 你在命理小組的版,曾有人(恐嚇要寄給你骨灰罈)?? 06/13 22:30
444F:→ gkc: 有人(詛咒你家死人,而且不只一次,然後你家還真的死人)?? 06/13 22:30
445F:→ gkc: (有人拿你家死者開玩笑)??光問你有沒有遇過就好了。 06/13 22:30
446F:→ gkc: 我只舉這3個就好,其他我懶得舉了,但正常的版怎可能會遇到?? 06/13 22:31
447F:→ souldragon: 趕快私信和群組長協商吧 再申訴下去看也是不會改判的 06/13 22:32
448F:→ gkc: 好吧~我盡力就是了。 06/13 22:32
449F:→ aki0530: 不正常的板就不要回來了 06/14 01:04
450F:推 malosing: 建議跟gkc tone調這麼不合的版還是別回來吧 06/14 14:29
451F:→ u9003096: 鬧成這樣...群組長都沒理原申訴文了..協商民怨更大 06/14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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