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teOnas (△怕老婆△怕老婆)
看板AboutBoards
標題[問題] 請問小組長判決全組水桶 版主仍需公告嗎
時間Fri May 12 11:25:17 2017
群組長好
小組長判決全組水桶
但是禁止該篇判決轉貼
但是執行者是轄下各版版主
根據站長說明 水桶一定要公告
公告也有公示作用 可以讓板友知道判決標準
如果小組長禁止該篇判決轉貼
版主也沒有公告
我們要怎麼才能知道 板主有水桶呢?
--
這個社會一直在談家庭、教育,以及工作間的平衡,我辭職之後回家帶小孩,
我沒想到這個社會是如此的不安全。
我真的很希望政府、各級單位,能夠做些事情讓媽媽放心帶小孩,
或者是讓媽媽放心工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6.171.32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AboutBoards/M.1494559521.A.FB7.html
1F:推 u9003096: H大,不要害gkc拉,你這樣問,萬一小組長把不受歡迎人 05/12 12:17
2F:→ u9003096: 物公告轉貼到全群組半,不是害死人家了 05/12 12:17
3F:→ chingfen: 在該版沒違規事實是不宜水桶的,#1OyZC4w6 (AboutBoards 05/12 12:20
4F:→ chingfen: 所為的不受歡迎使用者宣告,在八卦版鬧得沸沸揚揚 05/12 12:21
5F:→ chingfen: 除了站長,小組長和群組長到底有沒有權限可以宣告 05/12 12:22
6F:→ chingfen: 某位使用者為不受歡迎使用啦? 05/12 12:22
7F:→ chingfen: 水桶處分依據站規(版主相關權限),明明就是處理違規的 05/12 12:23
8F:→ chingfen: 推文或文章。若沒有違規的文章/或推文而擅用水桶,到底 05/12 12:24
9F:→ chingfen: 是不是濫權啊? 05/12 12:24
10F:→ chingfen: 公告不公告已經是其次問題,到底能不能水桶才是大問題。 05/12 12:25
11F:→ chingfen: 建請群組長針對「不受歡迎使用者」宣告權限和處置一事 05/12 12:28
12F:→ chingfen: 詢問其他站長及法務部站長的相關見解。 05/12 12:28
13F:→ chingfen: 另請站長/代理群組長有空時蒞臨一下BM板,謝謝您。 05/12 12:32
14F:→ chingfen: 被水桶的人自己不出來申訴的話,就沒人幫得了。自行斟酌 05/12 12:34
15F:→ chingfen: 檢舉雞有此疑問,該不會是又有受遭殃的人吧? 05/12 12:37
16F:→ chingfen: 被宣告不受歡迎的人,到底各收到幾份水桶通知信? 05/12 12:40
17F:→ chingfen: 都公告要水桶了,如果卻又都沒進行水桶,那這個規定根本 05/12 12:41
18F:→ chingfen: 形同虛設,甚或窒礙難行,難道不需要修改嗎? 05/12 12:42
19F:推 u9003096: 八卦版的情況或許有爭議,可是c大,命理群組的情況是, 05/12 12:51
20F:→ u9003096: 在國家研究院群組下進行商業行為明確,違反的條約不一 05/12 12:51
21F:→ u9003096: 樣,不能同一而論 05/12 12:51
22F:→ chingfen: 或者宣告就只是宣告。若只是宣告,宣告水桶的作用為何? 05/12 12:52
23F:→ chingfen: 我要把你關起來,但實際上卻沒關,這樣就可以達到嚇阻? 05/12 12:52
24F:→ chingfen: 反正宣告「不受歡迎用者」權限和處置方式到底為何? 05/12 12:53
25F:→ chingfen: 就等群組長詢問的結果。若群組長不打算問,那我也會找 05/12 12:54
26F:→ chingfen: 時間往上詢問。 05/12 12:54
27F:→ chingfen: 總之,目前水桶處置的方式,群組長已經有提出意見,至於 05/12 12:55
28F:→ u9003096: 這個苦主上訴很多次了,一直重播好累呀 05/12 12:55
29F:→ chingfen: 被水桶的人的要不要提出申訴,那是他們自己的權利。 05/12 12:56
30F:→ chingfen: 講白一點,小組長自創一套「不受歡迎使用者」的宣告和處 05/12 12:57
31F:→ chingfen: 置方式,判定和處置的方式都沒有站規基礎才引起後續問題 05/12 12:58
32F:→ chingfen: 相關規定不斷更改、判決依據的「心證」考量也很多 05/12 13:01
33F:→ chingfen: 判決結果要讓幾乎令人信服恐怕要再琢磨琢磨。 05/12 13:02
34F:→ chingfen: (以下不再評論,靜待群組長回應後再考慮樣是否往上發問) 05/12 13:03
35F:→ chingfen: to檢舉雞:那一個公告應該就是在小組板被水桶的公告了 05/12 13:10
36F:→ chingfen: (在全小組所有看板水桶的處置方式,群組長都說不宜了) 05/12 13:12
37F:→ hateOnas: 目前我去信詢問了life 8words看板 8words 回說已水桶 05/12 13:23
38F:→ hateOnas: life 板回說 這是組務板事件 跟life無關 所以我猜沒水桶 05/12 13:24
39F:→ hateOnas: life 板主回說他問一下小組長 他以為不是全組水桶 05/12 13:25
40F:→ chingfen: 謝謝說明。 05/12 13:30
41F:→ airua: 拉椅子繼續看發展 05/12 13:42
43F:→ chingfen: 命理研究院組規:廣告篇 05/12 13:56
44F:→ chingfen: 註:二、當使用者列為不受歡迎人物確定,未免本組為其背 05/12 13:57
45F:→ chingfen: 書,依據PTT使用者條款2.0,第8點的權利,我們將於一個 05/12 13:57
46F:→ chingfen: 內刪除該使用者的過往文章。 05/12 13:57
47F:→ chingfen: ===同樣判定為不受歡迎使用者,何時要刪除全部文章? 05/12 13:58
48F:→ hateOnas: 整組查完 只有 Forturn 8words swyccer 有他的文章 05/12 14:58
49F:→ chingfen: 該篇公告根本沒宣告為「不受歡迎使用者」 05/12 19:23
50F:→ chingfen: 組規公告裡說要刪文處分的備註也刪光光了。 05/12 19:28
51F:→ hateOnas: 跟我一樣 追水桶吧 05/12 19:33
53F:→ chingfen: 所以只要付出輕微犯錯的代價,就可以由小組幫忙背書嗎? 05/12 21:11
54F:→ chingfen: (宣傳還不會被砍文,只要水桶一、兩個月就好) 05/12 21:12
56F:→ chingfen: 才視為違反第1條要處理水桶。所以不是全小組的看板一律 05/23 11:41
57F:→ chingfen: 水桶。 05/23 1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