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jh (FR是貪生怕死之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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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申請] KMT板板規執行不當
時間Mon Jun 22 11:11:02 2009
※ 引述《FENOR (FENOR)》之銘言:
: ※ 引述《ilyvonne ()》之銘言:
: : 所以
: : 把話吞回去 =要求他日後別再說這類沒法查證或查證為偽的話≠挑釁
: : 請問xxx知道有哪20個ROC嗎?=挑釁=針對板友個人叫罵=私人恩怨
: ^^^^^^^^^^^^^^^^^^^^^^^^
: 沒人規定你不可以說這句話,但可惜的是 就連你自己的舉證裡面
: 都找不到你有說這句話的紀錄。
: 我當時使用的措詞是不太對的,把話吞回去這句話確實不該出現在發言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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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曾身為fenor以使用者身份回嗆的受害者
本人有PoliticLaw板主判決以為佐證說明
fenor會因板主身份而能本身回避掉被板規約束的情事
詳情請見
#19mSQWDU (PoliticLaw)判決
對於fenor這種累犯於不懂自我約束於言詞上 還刻意游走板主與使用者界線
本人希望板主能多方考慮 對於fenor這種不懂自持愛耍嘴皮的管板風格有所處置
否則端看所有政治板 就屬kmt的板主群與使用者間的衝突最強烈
其中fenor為最
希望板主能將我所列的判決 做為一種參考 畢竟fenor已被PoliticLaw板主
以正式判決告知要改進 但卻又故意再犯 實在讓使用者對其執行權力的公正與客觀
大打一個大問號 也讓使用者無所適從 望請參考之
: 我為造成你的理解錯誤向你道歉。同時也在這邊明確告訴你
: 這句話是不能使用的,而後面那句話則是可以使用的,
: 不過,如果你還是想要像這次這樣連續不斷的騷擾的話,
: 那我們一樣會依照板規處罰你。
: : 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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