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heleaf (theleaffestiv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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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申訴] 組長蓄意包庇公開販賣槍械和濫權
時間Sun Dec 23 09:24:22 2007
※ 引述《armed (P1戰史版=西方武器派專用)》之銘言:
: ※ 引述《MRZ (臺大歷史系教授......Orz)》之銘言:
: : 但相對的,若theleaf版友所言乃純屬誣告,敝人也絕對出庭作證,並要求其賠償
: : 本人的名譽損失.儘管theleaf版友住在澳洲墨爾本東南方的維多利亞附近,但只
: : 要他是誣告敝人,Trunicht,群組長,與本站之事屬實,若他一進入中華民國國境
: : 之內,敝人只要知道此事,就會報備警方,將其逮捕歸案,況且他若只是信口雌黃
: : 的誣告,那可是刑法上的公訴罪.
: 個人一點小小的意見:
: 誣告罪成立要明知確無其事,如果Trunicht的言論已讓theleaf版友產生
: 認為可能或有其事的確信,之後縱然查證無此事,也不可能將他繩以誣告罪
: .反而您的報備警方,將其逮捕歸案舉動自己有可能要吃上誣告官司.
: 法律問題不可不慎,是以多嘴了幾句.XD
我的確有報案,日期是我記得是十二月十三或是十四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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