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otZu (良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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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投訴.無任何不當言詞.被扁版浸水桶
時間Fri Jan 7 13:25:47 2005
※ 引述《jerryen (此睡眠眠無絕期 )》之銘言:
: 版主是有坎文章的權利
: 但是既然要關人家水桶
: 最起碼也把事證放到精華去備案吧
: 否則要是當事人過幾天突然發現被關水桶
: 是不是就死無對證求訴無門了呢?
: 單純的坎文與關水桶刻意不留證據是不一樣的
現在你知道每個PTT板主都可以這樣做了
那你是不是該為
「又是扁版的大絕招
反正版主有特權」
這兩句道個歉再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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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媽:生個包子都比生你好!
阿星:生我只是副作用,
你還不是享受其中的過程?
老媽:對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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