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amsosorry (我也要當美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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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申訴] CrossStrait版reader版主判決不當
時間Sat Jul 10 01:50:12 2004
※ 引述《ChaosCreator (在哪裡都一樣)》之銘言:
: =>>我說的很清楚了,你看不懂我很抱歉。
: 你說的是否屬你認為的『實』根本無關緊要。
: 重點是你說出這樣的言論,針對特定的ID,不管言論是否為所謂『實』,
: 罵人的行為本身版主就有權進行干涉。
: 雖然你所謂的人身攻擊構成定義根本不是我要參考的目的,
: 但為了讓你看懂,我特定引用,你已經針對個人,
: 而注意對於文章中言詞是否為侮辱性的解釋權限並不在於你,
: 版主認為你的言論已涉侮辱,你就是在謾罵特定ID,
痾.... 版主不是這樣判決的喔 你搞錯了....
r版主說的是我 "人身攻擊" 並非謾罵誰 並且他以 "人身攻擊的版規" 處置我
而是否涉及謾罵 版主沒有提及也沒有判決
所以該討論的 是我 "是否有人身攻擊" 請搞清楚 謝謝
請小組長以 我是否逕行人身攻擊行為 來判定我是否該受罰
如果有 就說出有的解釋 如果我不滿的話會到pttlaw請教 就這樣...
: 版主自然可以針對該文行使他管理看板的權限,
: 連在你的定義中,版主的行使權限的依據都十分確實。
: 更不要提其他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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