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aosCreator (在哪裡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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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關於最新的罷免案--shanvic注意
時間Sun Apr 18 13:29:58 2004
※ 引述《shanvic (請支持台聯板連署)》之銘言:
: 來審理由
: 有部分網友
=>>部分是誰?只有你一個就寫你一個沒關係。個人認為盡量用。
: 認為他的文章有影響視聽 造謠
=>>什麼叫造謠?寫跟你立場不同文章就叫造謠?
立場不同解讀不同很常見,所謂影響視聽造謠無法接受。
: 甚至選擇性保留
: 有誤導一般人之嫌
=>>既然造謠無法接受,就無所謂誤導,選擇性保留前面請加個人認為。
: 況且放縱權利 大行個人版
: 故不適任
=>>個人版??如果本組內特定看板是個人版我早就把該版掃地出門,
這種嚴重指控既然我不認為該版為個人版,你不要用比較好,
要用前面必須要加上個人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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