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YCobey (獨孤遺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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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檢舉] 連戰板板主shanvic陷板友入罪亂浸水桶
時間Tue Sep 9 23:30:55 2003
提請小組長的案件都是跟板主申訴無效的
程序上應該沒有問題 並非我凡事都找小組長
關於HYCobey在連戰板被浸水桶一案
在此質疑shanvic根本有意陷人入罪
罪名是"造謠抹黑" 針對的文字如下:
扁板水桶原則:1.
人身攻擊或
出現髒話者,經人檢舉,版主認定無誤之後,設
水桶一週。
4.集滿
五次被禁
水桶送終身保固
水桶一座
該板負責人請趕快出來解釋:
扁板板規裡
哪來一年的水桶? 扁板板規連板主都不遵守!
HYCobey在被浸水桶一案中根本就沒有違反過扁板板規 該負責人枉法循私事實俱在!
前面兩行是扁板板規 純粹引用 沒有扭曲也沒有更動
第三行也只是針對事實的合理質疑 完全客觀性的
第四行有牽涉到主觀判斷 但與造謠抹黑也完全無關
我提出的完全是合情合理合法的指控 何來造謠抹黑?
shanvic板主無權以主觀判斷認定板友是造謠
在此要求shanvic公開道歉並刪除紀錄
補充一點:
關於扁板的亂浸水桶一案
請參考扁板walacow的幾篇文章
其中對"統派"&"外省人"的評語
就知道扁板板主對
理性討論的標準有多"公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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