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YCobey (獨孤遺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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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閒聊] 給這類組的板友看的
時間Tue Sep 9 10:03:56 2003
※ 引述《ginshop (常規)》之銘言:
: 單純討論組務
: 基本上除非板主有重大違規
: 小組長是不便單對板主個別處理板務提出懲處的
: 如果真的要申冤,比較可行的作法是把板主罪狀列出
: 然後就動員投票
恕刪
我之所以不發動罷免連署還有一個原因
就是不希望對板主的監督只有罷免一項
板主在犯錯不至於罷免的底限下可以無惡不做嗎?
我不認同這種現象 板主犯的錯未必有罷免那麼嚴重
但不罷免 就表示板主不用受到應有的譴責或處分嗎?
停職一週 停職一月 小組長也動用過此類處分不是嗎?
否則板主犯錯 板友概括承受惡果 這絕對不公平
我不認為凡事都應該走向罷免這種極端的路
單純的思考:失職->處分 大家都還能接受吧!
板主犯錯 不可以暫停職權 只能罷免 這也不合理
政治論壇 不應該搞到像總統那樣難以監督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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