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vour (Devour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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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公告] rehoboth水桶1天
時間Mon Apr 28 11:48:19 2003
※ 引述《goldenlen (金太郎)》之銘言:
: ※ 引述《ginshop (乖,小T跟我回家)》之銘言:
: : 其實,這件事也不算難解決
: : 一、那次罷免提案人壓根不合標準
: : 二、rehoboth非為板主已久,也無意復任板主
: : 三、那時小組長亦非現在的小組長
: : 現在所爭何事?我不是rehoboth,但如果是我到這個地步還在抗議
: : 我所要求只有一件事:
: : 那就是歷史交代
: 就像幾位朋友都有提到的,連署發起人資格不符的連署
: 應該是無效的,在這個條件下不管多少人贊成或反對都
: 應該不具效果,火流星在這個事件的確吃了悶虧。個人
: 愚見是該次連署應該失效,火流星可以恢復版主資格,
: 至於他個人的去留則由他自己做決定。
rehoboth根本不是一個適任的版主
如果有被他之後在這個版或是基督版
一再的跟版友爭吵中用話羞辱的版友相信更能體會這個道理
至於連署人資格不符連署應不應該無效?
我個人是認為中所謂無效應該採限縮解釋
亦即只有在無人願意出面補正連署時始發生這樣的效果
為什麼我這樣說?
現實上扣除掉分身的人數,仍有相當多的網友
出於自主性的意志對rehoboth能否公正執行職務表示懷疑
至於罷免rehoboth的是不是基督教的教友
那根本不是重點
要知道,基督版放在國家研究院群組內
看版性質與站民團體本就不同
事實上也有相當多的非基督信仰網友參與版上的討論
這在rehoboth當版主時一方面自己常常是紛爭的當事人
一方面又濫行行使公權力介入版面的糾紛
無論是砍文,或是浸版友水桶
當然更不要期待他自我克制去針對自己不當的言詞警告或是作出處分了
以上是個人拙見,希望能提供給小組長及其他網友一個參考
※ 編輯: Devour 來自: 218.162.31.44 (04/28 11:49)
1F:→ ginshop:起個投票,我管他規定,輸了砍ID如何?:)ꄠ 推 218.184.26.55 04/28
2F:→ Devour:如果你輸了 交出基督版版主權跟砍id 推 218.162.30.246 04/28
3F:→ Devour:我就陪你玩,如何? 推 218.162.30.246 04/28
4F:→ ginshop:好阿,用你的真的ID,別用這個刺客ID 推 218.184.26.55 04/28
5F:→ Devour:這跟我們一開始的約定不同 你好好考慮吧:> 推 218.162.24.46 04/28
6F:→ ginshop:不過,我想你這個ID也活不久,不是嗎? 推 218.184.26.55 04/28
7F:→ Devour:怎麼 一開始不是你要找devour定姑機的嗎? 推 218.162.24.46 04/28
8F:→ ginshop:沒想到有沒法治到真玩起來:) 推 218.184.26.55 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