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aosCreator (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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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建議] 可不可以重新連署
時間Mon Dec 30 01:01:55 2002
※ 引述《Iamaidiot (呢喃者)》之銘言:
: ※ 引述《ChaosCreator (屋喔)》之銘言:
: : =>>版主連署本來就是獨立事件,我認為拿前一個版主罷免未結束當理由不合理。
: : 如果說是該版已經有三個版主其中一個要被罷免也許勉強說的過去,
: : 該版只有一個版主,另外版主的連署應該是絲毫不受影響才是。
: ^^^^^^^^^^^^^^^^^^^^^^^^^^^^^^^^^^^^^^^^^^^^^^^^^^^^^^^
: 不懂,是說當一板板主人數未達三人時
: 可以逕行發動連署把自己拱上去的意思嗎???
: 還是說當該板只有一名板主,而此板又有罷免案進行
: 則可以同時進行新版主連署案???
=>>本來就是,事實上很多論者的死胡同就在這裡~
版主是版僕,版不是版主所有的~誰願意服務提出連署有過就沒問題,
如果今天一個既存版主的存在會影響一個利用連署機的新版主出現,
請問還要連署機做什麼?連署機原本就是一個跟原本版主狀況完全無關的版主進用
機制(唯一例外,版主滿額),這個完全獨立的措施,規定說的很清楚,
唯一跟現任版主有關的新版主規定只在於現任版主薦任的部分。
=>>只要能夠確認是不同人的ID,那一個正在被罷免的版主跟一個正在連署成立的版主
有任何關係存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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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Iamaidiot:了解,您的意思是我所說的第二項囉 推 218.184.55.85 12/30
2F:→ ChaosCreator:正確的說法:不同人的罷免跟連署本就無關 推 140.112.111.2 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