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OYSIUS (劇院之鬼...  )
看板Aboriginal
標題為尊嚴而走-我不是職業抗爭者?來自三鶯被移送學生Fotol的見證
時間Thu Mar 6 16:16:10 2008
我是Fotol,名列二月二十九日三鶯文化部落拆除行動逮捕名單之一。
我想要向三峽分局說:我不是職業抗爭者。
在交通分隊時,刑警要我們留下基本資料(此時律師尚未到場)我們的同胞中有依原住民
姓名條例"合法"將身分證等証件恢復原名者,竟遭員警大聲斥喝:我叫你寫法定名稱,你
寫這個什麼有的沒的?你這什麼態度?我不忍看這沒有知識、不進修、也不看電視的高階
刑警,去倒杯水喝吧!走向飲水機,恩,不錯,另一名員警說:你喝什麼水,去倒小米酒
嘛。反正你們米酒喝下去,什麼都一樣。
這就是所謂的以言語歧視原住民嗎?是誰粗暴?
回到案發現場,我們唱跳了阿美族歌舞,在長老講話時坐下,不到十幾秒,警察便過來
把我們拖走。我甚至沒聽到、看到警察過來,瞬間他們便從記者後方襲來。
五六個人圍毆我們,兩手臂反折,喉嚨上架著警棍,想叫叫不出。
我們是暴力妨礙工務者嗎?中天、東森,你們是怎麼報導的?(或者警方的新聞稿要你們這
樣寫?)
因為陰錯陽差,第一次坐了警車、被警察毆打、做筆錄、拍照、按指模、拘提、移送地
檢署、上手銬。感謝胡德夫老師,是他不離不棄自願與我們前往警局,不惜名列關係人
。他給了我們力量,也包括其他關心三鶯、溪洲、小碧潭、北二高部落的朋友。
白人曾經說過,一個好的印地安人,就是死了的印地安人。那麼,一個好的台灣原住民
是怎樣的呢?但,原住民的聲音怎能是死了的呢?
我相信,司法會給我們正義的判決,因那是為了要彰顯公義於地上的權炳,司法是為了
捍衛人民而存在的,我一直傻傻的相信!
這篇文章不是什麼具體的論述,而是我229被捕的見證與我的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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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5.225.33.8
1F:推 philipcafe:借引用至我的部落格,謝謝. 03/06 21:07
2F:推 smayson:原住民應該主張花東獨立,蓋花東非清朝版圖,無權割讓 03/07 00:49
3F:→ smayson:日本人無權受讓,中華民國與偽台灣共和國更無權佔領 03/07 00:50
4F:→ smayson:為了原住民的生存,花東應該獨立建國 03/07 00:51
5F:推 seazilicy:推樓上。但花東很多漢人.. 03/07 03:19
6F:推 susynoid:花東很多漢人,很多原住民也不一定都在花東。 03/07 15:08
7F:推 paulinameat:借轉夢大 謝謝 03/07 15:37
8F:→ Thompson:花東非清朝版圖 但在割讓前日本就以此將它納入了 03/08 2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