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511320 (2012末日使者)
看板AU_Talk
標題[問題] 退學標準!?
時間Mon Jul 12 18:53:23 2010
請問一下
我朋友
上學期修21學分 實得6學分
下學期修16學分 時得9學分
這樣有達到退學標準嗎?
我今天收到成績單看到下面有段文字:
一般生全學期修習科目在9.5學分以上,同一學年學期學業成績不及格科目之
學分數連續兩次達學期修習學分總數1/2者
請問他修9學分 這樣會退學嗎?
PS:我不是我朋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152.135
1F:推 kunorz:"一般生全學期修習科目在9.5學分以上"的意思是... 07/12 19:02
2F:→ kunorz:修習學分,不是修得學分... 07/12 19:02
3F:→ kunorz:修習16學分 得9學分過二分之一,所以不算二一 07/12 19:03
4F:→ kunorz:意思是說你修9.5學分以上的話,就適用於後面的規則 07/12 19:04
5F:→ s511320:是這樣啊... 07/12 21:28
6F:推 LeiL:SAVE 07/12 22:15
7F:→ LeiL:SAFE 07/12 22:16
8F:推 mantingfish:不會啊 07/21 1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