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uan7867 (紫紫)
看板AU_Talk
標題Re: [情報] 關於圖書館98年1月1日實施的新規定
時間Sat May 9 02:49:49 2009
容我說幾句話
我想原po會打這篇的原因
一來是想提醒各位有這新規定
二來是陳述學校是有些做法沒有很完善
但就樓下的兩位S大來說
會不會有點文不對題?
當然原PO朋友沒還書是他的不對
但干你們什麼事?
請就事論事
原文陳述的是圖書館的制度及宣導不夠周全
好就算樓下SUY大認識的那個人有做宣傳
但請問一下全校那麼多學生每天來學校上課
不要說百分之百 有過半數人了解知道嗎
再來就算有100%的人知道,那制度週全嗎?
不周全也沒用嘛
原PO只是想說新規定不週全何必戰到書沒還那邊去
當然借不到自己想借的書也是會很幹這我知道
書沒還也是錯當然不否認阿
但主題並不在此
※ 引述《rexba (小貝)》之銘言:
: 非大一的的學生應該都知道
: 以往圖書館有"罰款上限600元"的規定
: 但是有多少人知道這項規定已經改了?
: 昨天陪朋友去還書
: 他原本以為書不見了想登記遺失
: 圖書館的人說"罰書錢3倍+罰金另計"
: 這樣是超過600塊的
: 所以我朋友就回去努力把書找回來
: 結果只單算逾期罰金就要2590元
: 圖書館方的說法是:
: 1.新公告從98年1月1日開始實施
: 有在"圖書館的網頁"上公告
: 但是新規定裡面並沒有說明98年1月1日之前借書的該如何罰錢?
: 圖書館的意思是"一切按照98年1月1日的新規定實施"
: 2.新規定是老師逾期也必須罰錢
: 圖書館說"沒有上限600是為了督促大家早點還書"!
: 3.圖書館通知大家逾期的方式
: 不論多久不論幾次不管學生有沒有得知
: 全部以學校提供給學生的那個免費信箱通知
: 儘管圖書館發現可能學生並沒有收該信箱的習慣
: 也不會改請班代或該系的老師學生提醒
: 也不會用學生基本資料電話聯絡該學生
: 4.圖書館方說新規定對學生有個"好處"
: 就是"罰金的一半"可在圖書館打工
: 以1個小時95元來抵免罰金
: 圖書館說學生沒有看到新規定就是損失自己權益
: 我們同意
: 但是新規定裡面交代的並不詳細明確
: 例如:98年之前借書的話呢?
: 97/12/31借的書過了一天就必須用98年新規定?
: 沒有一所大學是用這種規定的
: 就算去白鹿洞借書逾期也沒那麼貴
: 所以有借書的同學自己注意一下吧!
: P.S 我朋友借的那本書訂價才25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2.84.146
※ 編輯: xuan7867 來自: 114.32.84.146 (05/09 03:04)
1F:→ tonydavi:立個大公告牌子在借書櫃檯後面不就好了~(茶 05/09 03:24
2F:→ suyijoe:請問文不對題是指啥,我只是說出會改新規定的前因後果 05/09 09:01
3F:→ suyijoe:也就是我是在補充原原PO所講的新規定,再者原原PO在推文中 05/09 09:03
4F:→ suyijoe:說不贊成罰款無上限,因此說明前因後果,所以我應該是回應 05/09 09:04
5F:→ suyijoe:推文而不是原文,回應原文的部分我草草帶過了 05/09 09:04
6F:推 rexba:立個大公告牌子在借書櫃後面也是個好辦法耶 05/09 18:02
7F:→ rexba:既醒目 又能讓借書的人多多注意這項新規定 05/09 18:03
8F:→ suyijoe:可以去建議,但成效不一定,有人死都不看的,密碼櫃是好例子 05/09 18:51
9F:→ suyijoe:會注意的就會注意,有人借書都還沒講到期日期,就走了,等逾 05/09 18:53
10F:→ suyijoe:期就開始說當初沒跟她說,所以說規定出來,都是在防君子,小 05/09 18:54
11F:→ suyijoe:人唷,理都不理勒,我相信其他學校也都有這種情形 05/09 18:54
12F:→ rexba:所以我的PO有表示 我們會向圖書館館長及學生會提出建議 05/09 19:18
13F:→ rexba:密碼櫃的使用有些人的確很X死 05/09 19:19
14F:→ rexba:不過我也在那邊剛好教會幾個人使用方法 05/09 19:19
15F:→ rexba:相信口耳相傳 大家跟工讀生們熱心幫忙應該能減少這類問題 05/09 19:21
16F:→ xuan7867:其他的不用我在多說 下面那幾篇都說明了 尤其是原PO 05/10 0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