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cashisam (又當一次雞巴人)
看板AGECR95
標題[新聞]阿華
時間Thu May 22 18:00:30 2008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522/4/zppu.html
一夜兩次 被當玩物 小女友提告
更新日期:2008/05/22 04:33 張君豪板橋報導
因體力驚人被朋友稱為「怪獸」的男子阿華,與女友外宿賓館時,需索無度「一夜兩次
郎」,女方事後怒控「男友把我當妓女!」因女方年僅14歲,現在才就讀國二,警方訊
後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將阿華移送法辦。
據了解,綽號「怪獸」的阿華(25歲、有竊盜前科)打零工為業,目前受雇房屋仲介業
者在路口發建案傳單;他向警方表示,兩年前經朋友介紹,認識當時年僅12歲,就讀板
橋某國小六年級的小佩。
小佩外貌早熟亮麗,阿華隨即展開熱烈追求,雙方不久便在板橋某旅社發生關係,事後
阿華工作不定,加上小佩上國中後,每天課後都得留校上輔導課,雙方互動漸趨冷淡。
雙方到案時表示,兩年多來僅發生10多次性關係。
上月中旬小佩翹課離校,與阿華及其友人到大漢橋下河濱公園遊玩到深夜,小佩恐夜歸
遭家人責備,在她要求下,兩人便到板橋館前西路某賓館投宿。
凌晨4點進房後,阿華便要求發生關係,小佩因疲累拒絕,阿華卻表示「不管、先玩再說
」脫去女友衣物性侵;不料清晨小佩醒來,男友又性致勃勃說「你不是說睡醒再陪我玩
嗎?」「保證是最後一次」年僅14歲的小佩,在短短5小時內遭男友性侵兩次得逞。
小佩事後不甘受辱,自認被男友當發洩性慾的工具,經家人陪同驗傷後一狀告上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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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86.155
1F:推 cliffterry2:這簡直是笨色 05/22 19:56
2F:推 Ziani:此"阿華"非彼"阿華" 勁迪哥 我體力不佳 你認錯人了 05/23 09:53
3F:推 paula316:阿華~是你嗎?原來你這麼MAN...... 05/23 09:54
4F:推 dodone:哈哈哈哈哈 是阿華耶 05/23 12:47
5F:推 knick:「男友又性致勃勃說」 阿華果然是台Love machine. 05/24 01:12
6F:→ tacashisam:二樓的都跟你說不要叫我哥 要叫也要補個大 05/24 1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