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pac (秘密)
標題[轉錄]◇ 安全距離說明
時間Wed Aug 17 11:23:11 2005
※ [本文轉錄自 Xpac 信箱]
作者: GoGoMoonLin (退出球壇) 看板: Softball
標題: Re: 請問一下
時間: Tue Dec 7 14:33:51 2004
※ 引述《aaaggg (xxx)》之銘言:
: ※ 引述《peterbruce (小邱)》之銘言:
: : 請問三壘的跑者跑回本壘時,捕手必須觸殺才算出局嗎???
: : 我們打的規則事只要踩壘包就算出局
: : 可是有次比大x盃時 那個學生裁判說要觸殺才算
: : 請問規則到底是怎樣呢???
: 應該是說三呎線吧
: 如果有三呎線的話
: 則只需要踩壘包就行了
: 但是如果沒有三呎線的話
: 則需觸殺才算完成動作
2002年之後已更改為4米五(原來的三尺 也是三米 公尺的意思 並非英呎)
若有引用此規則的話
超過此線的跑者是不需要觸殺的
但是如果沒超過..@.@
還是要觸低(如果你追出去的話)
另外 有時有些地區的比賽會更加的避免衝撞
跑者只要踩到好球帶就算回本壘啦(不一定要踩本壘)
這些規則裁判應該要在賽前說明清楚 這次比賽所引用的規則狀況為何
沒說明 球員也該諮詢清楚
簡單的說就是(看裁判/主辦單位 爽)
不過呀
據我所知
這樣避免衝撞的規則是"台灣規矩" @.@
曾經碰過不同組織的裁判
用很.....的態度說
只有台灣才這樣搞(該賽事就沒有這樣的規則 跟棒球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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