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yumi (常出現型男幻覺的宅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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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3線道禁?! 違法封路「拍廣告」警方要罰
時間Wed May 18 19:59:49 2011
為了辦活動,或是拍攝電影,很多單位都會申請路權,但是卻有業者為了拍汽車廣告,只
申請人行道的使用權,卻在台北市內湖地區擅自封路,本台記者直擊,快速道路旁邊的3
線道,全部被封起來,讓車輛無法通過,甚至找來義警指揮交通,警方表示這樣做已經明
顯違法,要開罰。
廣告拍攝工作人員:「我們有申請。」
記者:「對有申請沒有錯,可是申請是有可以封路嗎?」
禁不住記者追問,工作人員邊說邊離開。
因為內湖這條單行道,3線竟然全部被封起來,不只有4個義交,還用4個三角錐擋住路口
。廣告拍攝工作人員:「我們在拍的時候,會怕說這樣子會不會有什麼危險,所以我們先
擋一下。」
搞了半天,原來是為了拍廣告!遠方路中間那台藍色的小轎車,就是廣告主角,拍攝小組
的攝影器材,像是腳架就放在人行道旁邊,導演和編劇邊拍邊監看,只是拍廣告有必要封
住整條路嗎?
從鳥瞰的地圖來看,被封住的瑞光路巷子是堤頂快速道路旁的單行道,一旦不能右轉,得
再繞兩條路,整整一大圈,原先300公尺路程,變成4倍遠,只怕尖峰時間大塞車,不過記
者向轄區分局查詢之後,發現警方根本沒有許可封路。
警方:「我們邊有寫,不准封閉道路,不得影響交通順暢。」
廣告拍攝工作人員:「是為了大家,你們的安全,我們的安全,所以先暫時擋一下。」
但許多工作人員,手上都有1根紅色的指揮棒,不然就是掛上無線電,誰還敢通過,發現
記者開始採訪,這台藍色的車馬上開離現場,攝影團隊也開始改口。廣告拍攝工作人員:
「沒有說,沒有說不可以走。」
違法封路被抓包,廣告公司馬上收拾東西走人,但警方說已經違反道安交通條例,要罰
1200-2400元,祭出公權力,就是要避免再有人把馬路當成自己的。
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no=practical2011051819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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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leejee:什麼車 修個痛快? 05/18 20:25
2F:→ phs520:最多2400 難怪想封路就封 被罰也不痛不癢 05/18 20:47
3F:推 hakkiene:如果是圖片裡的那台車就是三菱的colt+ 05/18 21:03
4F:→ OGCeveryhour:無法無天.... 05/18 23:06
5F:推 mea7211:罰這一點錢賣車的會怕你? 這點錢是針對一般用路人 對法人 05/18 23:53
6F:→ mea7211:團體應該要有別的標準 才符合比例原則吧…難怪敢這麼囂張 05/18 23:53
7F:→ OGCeveryhour:至少應該抓現場有多少隻交通椎+交通指揮棒 就把罰金 05/19 08:29
8F:→ OGCeveryhour:加多少倍 05/19 08:30
9F:推 grandio:才2400? 2400,我來拍個10天都不怕. 重罰20萬保證痛 05/19 12:50
10F:推 mea7211:即使罰20萬 人家賣車的只要賣一輛就賺回來了 05/19 13:34
11F:推 devin0329:申請還要程序、時間 被抓包要嘛2400 沒被抓又賺到~爽~ 05/21 18:13
12F:→ jab:改成一罪一罰 人流量多少就罰幾倍如何 05/21 23:48
13F:→ grandio:我是說罰廣告公司. 05/22 11:16
14F:推 jewelchen:要罰也要罰製片公司,拍片相關作業申請是製片公司的工作 05/26 19:34
15F:→ smc0911:罰的是廣告公司又不是車商.... 05/27 0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