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rman (吳言)
看板97LSS-novel
標題Re: 九月十七
時間Sat Sep 8 00:55:36 2001
※ 引述《ric (Re Search)》之銘言:
: ※ 引述《norman (吳言)》之銘言:
: : 九月十七日台北車站南三門
: : 受訓地是桃園龜山的憲兵學校
: : 從兵單的種種跡象看來我好像是憲兵
: : 真是壓根兒沒想過自己是憲兵 憲兵好像永遠只是他者
: : 不會跟自己有什麼牽涉甚至自己當上憲兵
: : 算算時間 是下下下禮拜一
: 祝你順利:)
這個這個,事情是這樣發展的......
在我跟新竹秀巒國小的劉老師通過電話後,(他服替代役中的教育服務役,去當校警)
就很想跟他一樣,到偏遠地區的學校被原住民小孩熱情地(精神)餵養,
在跟一個替代役網站的站長來回一趟信件中,他要我趕快去辦緩徵,
理由就是要申請十月份的替代役。
本來兵單都下來日期也已經確定,自己跟身旁的人都覺得這條路的希望不大,
跑去兵役課問,一開始承辦小姐也說這怎麼可以,後來她請示一位剛好走過的男的
看起來是兵役課主任級的人物,他隨便聽聽隨便說可以可以這個可以辦,
小姐很狐疑,主任也不想多說兩句繼續提著他的保溫杯面容安詳不想過問世事地走近
辦公室。
沒想到,他飄忽的身影與淡淡的不真的想理人的兩句話,
竟在我喜悅小鹿亂撞的心中不斷的回味咀嚼。
後來,我理所當然地跟大家說,哈哈,我辦了緩徵,十月分才要去,
而且很可能可以請人本開個證明,能以志工的資格申請替代役,去當校警的機會不低。
沒想到的是,兩件事情都說錯了,
十月份是「申請」,不是入伍,需要作業程序的時間,而且今年三四月間申請的
五千位替代役役男至今都還沒有徵召完畢,預計今年十二月召完。也就是說,
若我申請到了替代役,那麼我最快也是明年一月才會去,搞不好嚕到三四月都有可能。
第二個,要符合志工資格所需的社會福利團體的證明,是需要人本向主管機關呈報
志工運用的計畫,通過了之後人本所發的證明才會受到認可,才可以作為志工資格
的依據。也就是說,這陣子人本也要趕快跟主管機關聯絡辦理這件事情,
而我現在在人本幫忙的事情之一,也是這一件事情。
好像在跟時間賽跑,人本這邊OK,我十月份申請到替代役的機會就大大升高。
報告完畢,小複雜,
可是如果說沒有申請到,那麼我又回復成一般的大專兵,就很可能年底去當了,
唉,未來真是不可測不可算不可規劃。
於是,我只能活好每一個今天和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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