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eroic (抓住夏天的尾巴)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毀損收到調解通知,請問代表成案嗎?
時間Fri Nov 21 18:01:01 2025
我是原告
被告隨意將我們在電梯裡貼的公告撕下
並還在群組內承認犯案
雖然事情很小但符合毀損的提告條件
所以我就去警察局提告了
今天收到調解通知書
詢問是否願意調解
想請問這樣是不是就代表的確存在犯罪行為
如果對方不出面調解後續走向會成罪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232.115.5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M.1763719263.A.105.html
1F:→ maniaque: 你是代表管委會提告??? 就看你們的意思了11/21 18:49
2F:→ maniaque: 比例原則自己拿捏好吧,調解會也不會硬勉強任一方退讓11/21 18:51
3F:→ maniaque: 是不是存在犯罪,只能說檢察官送件出去,在他眼中就是了11/21 18:52
4F:→ maniaque: 法官把案子丟到調解,也是為了調和雙方,走ADR11/21 18:52
5F:→ maniaque: 不代表法官已經心證認定 有罪 或者是 無罪11/21 18:53
所以這是代表檢察官把案子送到法官那裡,法官再發調解通知嗎?我目前不代表管委會,
社區規約內沒說電梯裡面不能貼告示
6F:推 kery1120: 現在幾乎每個案子,只要雙方有意願都會先丟調解,不用11/21 18:58
7F:→ kery1120: 想太多,只是想節省處理案件量而已11/21 18:58
了解,謝謝回覆
※ 編輯: heroic (118.232.115.57 臺灣), 11/21/2025 20:12:49
8F:噓 maniaque: 你家門口沒有寫禁止進入,任何人是不是可以進去呢?11/21 20:57
9F:→ maniaque: 你身上沒寫 禁止強姦,那任何人都可以強姦你嗎???11/21 20:58
不懂你為何這麼激動?我只是陳述那個空間任何人都可以使用,報案時警察也有確認過
※ 編輯: heroic (118.232.115.57 臺灣), 11/21/2025 21:03:02
10F:→ maniaque: 別亂了好不好~~~~那照這說法,你拉充電樁也可以自己拉?11/21 21:09
11F:→ maniaque: "不用得到管委會或者是區權會議同意歐"??11/21 21:09
12F:→ maniaque: 電梯空間又不是你的11/21 21:09
13F:→ maniaque: 使用的定義是啥?貼東西?還是搭電梯?講清楚歐~~~~11/21 21:10
14F:→ maniaque: 還以為你是管委會,結果只是住戶亂貼vs住戶亂撕,半斤八兩11/21 21:11
15F:→ maniaque: 要是任何人可以使用貼東西,我明天叫幾家廠商去你那邊貼11/21 21:11
16F:→ maniaque: 廣告,貼好貼滿,ok ?11/21 21:11
17F:→ maniaque: 看你在板上其他文章,大概也猜得出是怎樣的事了, 11/21 21:13
的確是住戶紛爭,但行為符合就能提告,提告是大家的自由,若今天他沒撕也不會成立提
告條件,不知道你在忿忿不平什麼,我只是想問看看大家的經驗而已。
你要叫廠商來貼要如何進來社區?可以找一個比較像樣的例子來比喻嗎?
※ 編輯: heroic (118.232.115.57 臺灣), 11/21/2025 21:18:14
18F:推 stevenchiang: 不代表的確存在犯罪行為 11/22 06:32
19F:→ stevenchiang: 後續不一定會成罪11/22 06:32
20F:→ stevenchiang: 調解只是地檢署SOP 流程 11/22 06:32
21F:→ stevenchiang: end
謝謝回覆~
11/22 06:32
22F:→ AlphaMC: 該社區規約將來會量身打造“未經管委會同意,禁止張貼”11/22 15:14
23F:→ AlphaMC: 、“未經…,禁止塗鴉”、“未經…,禁止放置立牌”的特11/22 15:14
24F:→ AlphaMC: 定住戶條款 11/22 15:14
如果自此後可以更完善規約也很好
※ 編輯: heroic (118.232.115.57 臺灣), 11/22/2025 17:53:11
25F:推 endlesschaos: 奇怪 Ubike就會提醒別人不要落井下石 現在人家只 11/23 08:42
26F:→ endlesschaos: 是上來問調解是否成案就要逼問成這樣 有必要? 11/23 08:43
我也覺得不可思議...
※ 編輯: heroic (114.136.38.27 臺灣), 11/23/2025 10:56:46